代发“新建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工程抚远站钢结构设备招标公
2011-03-1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JYJG2011-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和黑龙江省以《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黑龙江前进镇至抚远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758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黑龙江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596号)和铁道部、黑龙江省以《关于新建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前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前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抚远站钢结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工程起点是福前线前进镇站,终点是新建抚远站,线路自既有福前线前进镇站接轨引出后,经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的洪河农场、前锋农场、二道河农场、前哨农场,线路进入抚远县境内。前抚铁路新建正线长169.20km。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 新建车站6个、改建1个;区间路基156.81km;桥梁47座。合同总工期为18个月,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竣工。工程总投资19.96亿元,目前已开工建设。
2.2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备供应同类设备并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新产品除外)业绩,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制作、安装)一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1日至 2011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单位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等)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有意参加投标者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单位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8:30时00分至9:0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12日9:00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交易中心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前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站前路220号 地 址:
邮 编:154002 邮 编:
联 系 人:杜文丰、程显春 联 系 人:
电 话:0454-8920961 电 话:
传 真:0454-8920961 传 真:
电子邮件: qfzhb20961@163.com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农行黑龙江省抚远县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08-345101040005100 账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和黑龙江省以《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黑龙江前进镇至抚远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758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黑龙江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596号)和铁道部、黑龙江省以《关于新建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前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前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抚远站钢结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工程起点是福前线前进镇站,终点是新建抚远站,线路自既有福前线前进镇站接轨引出后,经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的洪河农场、前锋农场、二道河农场、前哨农场,线路进入抚远县境内。前抚铁路新建正线长169.20km。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 新建车站6个、改建1个;区间路基156.81km;桥梁47座。合同总工期为18个月,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竣工。工程总投资19.96亿元,目前已开工建设。
2.2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备供应同类设备并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新产品除外)业绩,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制作、安装)一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1日至 2011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单位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等)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有意参加投标者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单位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8:30时00分至9:0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12日9:00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交易中心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前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站前路220号 地 址:
邮 编:154002 邮 编:
联 系 人:杜文丰、程显春 联 系 人:
电 话:0454-8920961 电 话:
传 真:0454-8920961 传 真:
电子邮件: qfzhb20961@163.com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农行黑龙江省抚远县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08-345101040005100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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