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杭州东站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设备(牵引供电、接
2011-03-25 来源:铁道工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杭州东站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设备
(牵引供电、接触网零部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WZ20011-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东站扩建工程已由铁道部、浙江省以《关于杭州东站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3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州铁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杭州东站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牵引供电、接触网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杭州铁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杭州东站扩建工程施工Ⅰ标
杭州东站由既有的4台7线扩建为15台30线(含正线),扩建后的杭州东站车场布置为普速场、沪杭长场、宁杭甬场3场。沪杭客专在HHCK155+016处引入杭州东站,正线3.121㎞;杭甬客专在HYDK2+483处引入杭州东站,正线2.483㎞;宁杭城际在NHCK249+880处引入杭州东站,正线3.099㎞;杭长客专在HCCH2+483处引入杭州东站,正线2.453㎞;浙赣绕行线改线2.018㎞;艮东联络线改线1.875㎞。
2.1.2、杭州东站扩建工程施工Ⅱ标
杭州东站扩建工程施工Ⅱ标位于杭州市的拱墅和余杭行政区范围。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乔司编组站扩建工程和北环线增建二线工程,并包括由此引起的既有线改线工程和过渡工程。
2.1.3、杭州东站扩建艮山门动车运用所工程
杭州东站扩建艮山门动车运用所工程是在艮山门动车运用所应急工程的基础上,将艮山门编组站改建为动车运用所。主要工程为拆除艮山门站编组场既有17股编组线;新建动车存车线15条;新建4线检查库1座;局部既有沪杭线和宣杭线的改线;综合维修段和综合维修工区的线下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3.9亿元。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杭州东站扩建工程所需建管甲供物资设备(牵引供电、接触网)。
2.2.2.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附表2。
2.2.3.招标数量及交货期:招标数量(见招标公告附表1、附表2);交货期:2011年4月至工程结束前陆续进货;交货地点:杭州铁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管内施工现场。
2.3招标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⑵《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⑶《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⑸《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
⑹《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⑺《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⑻《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⑼《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⑽铁道部、浙江省《关于杭州东站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308号;
⑾《关于同意杭州东站扩建艮山门动车运用所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10]77号;
⑿《关于同意杭州东站扩建工程施工Ⅰ、Ⅱ标段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241号;
⒀《关于杭州东站扩建工程甲供物资(四电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7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④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⑤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
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⑦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⑧近3年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业绩。
⑨制造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3.2牵引供电部分基本条件
3.2.1投标人所投关键设备零部件或其原型产品应具有适应300km/h速度、在100公里及以上运用线路上的成功运营的业绩。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已经获得原型产品制造商授权生产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实施或拟建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的产品,其原型产品应具有适应300km/h速度、在100公里及以上运营线路上的成功运营一年以上的业绩;应提供相应的合同副本或销售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投标人应提供合资合作企业营业执照或经中外双方签字的拟建合资合作企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协议书应满足技术转让要求,并提供拟建合资合作企业满足本项目供货要求的所投产品的生产实施计划。
3.3接触网部分基本条件
3.3.1投标人所投高速正线接触网零部件或其原型产品应具有适应300km/h速度及以上运用线路上的成功运营的业绩;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已经获得原型产品制造商授权生产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实施或拟建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的产品,其原型产品应具有适应300km/h速度及以上运用线路上的成功运营一年以上的业绩;应提供相应的合同副本或销售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投标人应提供合资合作企业营业执照或经中外双方签字的拟建合资合作企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协议书应满足技术转让要求,并提供拟建合资合作企业满足本项目供货要求的所投产品的生产实施计划。
3.2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1、附表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林业大厦7楼727室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分交表5)、铁路一级或二级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不收现金和个人汇款,售后不退。请于购买招标文件前电汇到杭州铁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建行城站支行;帐号:33001616680053001123。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标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号。
4.3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附表,不收现金和个人汇款,不计息,请于开标前电汇到杭州铁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建行城站支行;帐号:33001616680053001123。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标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号(保证在开标前到帐)。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8时30分至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27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4楼多功能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铁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林业大厦7楼
邮编:310020
联系人:徐良锋、顾建康
电话:0571-56735929、0571-56735923
传真:0571-56735900
电子邮件:hzsn999@126.com
开户银行:杭州建行城站支行
账号:330016166800530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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