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兰新线铁路红柳河至烟墩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
2011-03-2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WTZ2011-00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兰新线铁路红柳河至烟墩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招标计划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同意兰新线铁路红柳河至烟墩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10〕252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兰新线铁路红柳河至烟墩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运营维护设备(常压立式无烟锅炉)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兰新铁路红柳河(含)至烟墩段(含)电气化改造工程既有线路长约107公里,新建线路长约155公里。线路等级为国铁Ⅰ级,正线数目双线。全线工期18个月
2.2招标内容:
兰新线铁路红柳河至烟墩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运营维护设备(常压立式无烟锅炉)采购招标。包件划分如下:
交货日期:2011年8月前供货(具体日期以采购人供货通知为准)。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施工组织进度的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
3.1.2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3投标人须提供2008、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的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中标后必须到乌铁局安监室特种设备科备案,不备案或备案不合格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5投标人须提供招标设备近三年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用户安全运行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1年3月30日~4月6日上午:9:30-12: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汇款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5室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到指定账户后,须将汇款凭证及投标报名申请表及时传真至招标人。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和邮寄费的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9:30至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27日10时00分,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投标人应携带交易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否则将被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dgcxjjyzx.cn)查询办理手续。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
联系人:刘进奎周涛
电话:0902-71217007121296
传真:0902-712169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哈密铁路支行
帐号:140101772018
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杭雪梅,肖江华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5室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电话:0991-3696835、0991-7950521
传真:0991-3696876
邮箱:zb_wjjg@sina.cn
网址:http://www.crmsc.com.cn
邮编:8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