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改建铁路乌海至公乌素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甲控物资合
2011-03-2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HTZJ2011-01
为做好甲控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和供应,根据铁道部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及《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10〕163号)精神,内蒙古海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征集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甲控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将在合格的供应商范围内进行。
一、工程概况
由内蒙古海公铁路公司建设的改建铁路乌海至公乌素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新建线路长24.25km(包括疏解线3.08km)。改造既有拉僧庙站至公乌素站间10.81km(国铁Ⅲ级单线改为国铁Ⅱ级),包括换铺50kg/m无缝线路、到发线延长和电气化改造。初步设计批复为7.568亿元,项目工期1.5年。
二、申报范围及资格条件
1、本次征集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范围:防护栅栏〔图号:通线(2011)8001〕。
2、凡具备供应上述甲控物资能力的、有意参与本工程建设的申请人,请于2011年4月6日至4月12日,按附件要求向内蒙古海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申报资料(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凤凰岭东街7号)。
供应商申报资料要真实准确,我公司在认为必要时将组织实地考察,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拒绝参加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审查并按铁道部有关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上报其不良行为。
本次征集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代替正式招标的评审,招标时详细的资格要求和技术条件,将根据国家、铁道部及设计最新要求细化和明确。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适时开展合格供应商后续的征集工作,定期接受、审核供应商的申请,按铁道部规定核备后分批公布《内蒙古海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凤凰岭东街7号
联系人:付永斌
联系电话:0473-6961951、0473-6961952
附件: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基本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生产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验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商不存在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二、申请合格生产商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种原件经查验后返还,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不接受活页装订),留存我公司,以备考察筛选。
1.企业简介和产品目录;
2.企业营业执照;
3.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或批量生产安装准用证);
4.企业资质证书;
5.产品获奖证书等有关文件;
6.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