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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甲供物资(通

2011-04-0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TWZ2011-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由铁道部以《关于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8〕13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属京包通道西段,本项目基本沿既有京包线集宁至包头段平行布设。东起乌兰察布市,西至包头市,途经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全线均位于呼和浩特铁路局管内。增建第二双线全长307.955km,其中新建线263.213km,改造利用既有线44.742km。全线总工期32个月,2009年4月1日开工,2011年11月30日完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个别包件注册资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中投标人资格条件,其余包件不低于200万(如果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具备所投产品近三年内为铁路大、中型或国家电网工程的供货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2日至2011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06室(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内蒙古科技馆西侧)持营业执照、有效的交易证、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呼和浩特市建行车站东街支行
      帐号:1500170890805250965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内蒙古科技馆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北垣街32号
      邮编:010010
      联系人:李鹏/胡风鸣
      电话:0471-2245531
      传真:0471-2245531
      电子邮箱:mjgsw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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