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信号设
2011-04-1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JYJG2011-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735号)和铁道部《关于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8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牡绥建设工程指挥部。本项目爱河站计算机联锁系统、CTC车站分机、微机监测车站分机等建管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起点自牡丹江站(含)DK351+525至终点绥芬河站(含)DK544+462,线路长度138.82公里。工程主要包括牡丹江站枢纽、绥芬河站改造、牡丹江站至绥芬河站138.82公里新建正线及附属工程。总投资106.2亿元,计划工期42个月。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具备业绩: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1日至2011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哈尔滨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汇款凭证复印件到招标人财务部门换取收据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指定银行及账号(见本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中开户银行及账号),同时请注明购买包件号。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5月16日8时至9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16日9时,地点为铁道工程哈尔滨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铁路局牡绥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日照街101号
邮编:157000
联系人:张宏伟、张艳丽
电话:0453-8829721、15045026917
传真:0451-86422977
户名:哈尔滨铁路局牡绥建设工程指挥部
开户银行:黑龙江省建行铁道支行(结算中心)
账号:2632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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