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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招标

2011-04-1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JTJSZ(2011)--45
      1.招标条件
      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铁道部《关于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1841号)、《关于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青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通信、信号、电力、变电专业部分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工程位于青岛和潍坊两市境内,线路北起自接轨站海天站,至胶济线芝兰庄站。新建线路自接轨站海天站出站后跨越北胶莱河,G206、威乌高速、双山河,潍莱高速、G309、泽河、青新高速、S220、白沙河、S603、清水河、引黄济青干渠、南胶莱河、郭杨河,经大栏滞洪区后折向西南跨胶河、顺溪河、济青高速、墨水河、胶济客专、后跨潍胶公路,最后引入胶济线芝兰庄站。
      本工程包含:
      1.新建海天至青岛线德龙烟线海天站(含)至胶济线芝兰庄站(含),线路全长90.273km。
      2.德龙烟线大莱龙段局部改线,线路长3.151km。
      3.本线引入胶济线芝兰庄站上行疏解线,线路长3.981km。
      2.2主要技术标准:
      国铁I级,单线,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为3500米、困难地段为2800米,电力牵引,牵引质量5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为1050米,自动站间闭塞。
      开竣工时间:2010年11月2日开工,2012年5月1竣工。
      2.3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2.4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4)《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5)《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10〕16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1841号)
      8)《关于新建海天至青岛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22号)
      9)国家、铁道部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本项目的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提供2008-200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或省部级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入网许可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入网许可证书;
      5)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新产品除外)详见附件。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
      3.4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1年4月19日16: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济南铁路局工程交易中心“分交表5”)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传真电话:0532-86639139)。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4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投标申请表原件、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一级或二级市场的交易证、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投标产品的业绩证明,上述证明均需提供原件以备审核,到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址:济南市经一路30号,明珠大酒店对面)。购买标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8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10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附表):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将投标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账户名称海青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账号:开户行:汇款单据上须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号;并保证开标前到账。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交招标人,否则被视为废标。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11年5月10日10时30分。
      6.2开标地点: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济南市天桥区站前路2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青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天津路
      邮编:266700
      电话:0532-86639139、0532-80601220
      传真:0532-86639139
      联系人:王保重18766272252
      李海镇1345526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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