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工程建管甲供物
2011-04-2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0006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5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铁路局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工程建设指挥部。该项目中建管甲供物资设备高低压开关柜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位于北京动车段内,处于三四级修库南面,用地面积24318平方米,建筑面积44488平方米。批复投资3.25亿元,总工期一年。
2.2招标内容为高低压开关柜设备1个包件(包件具体内容见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4.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5.铁道部《关于重新印发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3号)
6.北京铁路局《关于新建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京铁建函〔2010〕534号);
7.铁道部《关于同意新建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10〕266号);
8.《北京市电力公司高压供电方案》(第201012138160号);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文件及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具备如下资格要求:
3.1.1注册资金一亿元及以上;
3.1.2具有高压柜、低压柜生产许可证;
3.1.3KYN-28高压柜(柜宽650㎜)必须具备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燃弧型式试验报告;
3.1.4高压柜和低压柜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1.5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电力公司入网条件;
3.1.6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3.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3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6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7不存在铁道部禁止投标的情况;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5日16: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下载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盖公章后电传我部,逾期不再受理。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1年4月26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北京铁路局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工程建设指挥部(联系电话:010-51575824)。
4.3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5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3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网站、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铁路局北京地区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
邮编:102613
联系人:杨建利
电话:51575824
传真:51575824
电子邮件:bjpcjd@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东大街支行
账号:1100106960005300814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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