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站前工程)第
2011-04-2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站前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各标段承包人已经确定。中铁三局、中铁四局、中铁五局、中铁九局、中铁十一局、中铁十七局、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家单位分别为HCZJ-Ⅰ、HCZJ-Ⅱ、HCZJ-Ⅲ、HCZJ-Ⅳ、HCZJ-Ⅴ、HCZJ-Ⅵ、HCZJ-Ⅶ七个标段的总承包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7号令、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承包人对甲控物资设备实行共同招标采购,经招标人协商一致,由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作为本次招标的组织单位,负责牵头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本项目无砟轨道板施工用水泥进行公开招标,因在招标人第一次公开招标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现依法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新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杭州至长沙段浙江境内正线全长295.185km(不含越江隧道工程)。项目位于浙江省东北部,杭州湾南岸,东起杭州东站,向西经萧山站、诸暨站、义乌站、金华西站、龙游站、衢州站、江山站后线路向西至江西。新建正线桥梁143座214.9Km,隧道34.5座22.995Km,路基57.29km,占新建正线长度的比例依次为72.8%,7.79%及19.41%。正线铺轨602.396公里;站线铺轨67.239铺轨公里;车站7个;静态投资约370.68亿元(不含越江隧道、艮山门动车运用所、杭州北货场)。
本工程总工期42个月,计划2010年2月份开工,2013年7月份竣工。
2.2招标内容:无砟轨道板施工用水泥。包件划分、物资名称、需求数量、需求地点等详见(附表2)。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3.5《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
2.3.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2.3.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2.3.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2.3.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2.3.10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45号);
2.3.11铁道部《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2号);
2.3.12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浙江段站前工程甲控物资(无砟轨道板用钢材、水泥)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1]6号)等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1.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近两年无亏损。
3.1.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认证。
3.1.6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1.7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3.1.11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2具体条件
3.2.1轨道板用水泥合格投标人条件
(1)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以上;
(2)投标物资制造工厂必须拥有年产100万吨以上旋窑熟料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须在2年以上;
(3)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或代理商)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并在近三年客运专线或高速铁路项目中至少有一个供应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相应供货合同;
(5)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商家;
(6)投标产品不得在异地粉磨站加工生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西路承府大酒店一层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附表1)、铁路一级或二级市场交易证、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物资包件划分表(附表2),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提供寄送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4楼多功能会议室),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水泥(S-1包件)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整(¥40000元),水泥(S-2包件、S-3包件)的投标保证金为每个包件人民币10万元整(¥100000元),不接纳现金,不计息,不接受个人汇款,请电汇到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物资调配中心;开户行:诸暨市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33001656351059999999;并保证开标前到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网、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7.1项目业主: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35号1号楼15B层
邮编:310009
联系人:任志强电话:0571-56730789
传真:路电047-30156市电0571-56730156
电子邮箱:ttrzq@163.com
7.2招标人(组织单位):
Ⅱ标: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诸暨市望云西路承府大酒店一层
邮编:311800
联系人:徐明波联系电话:15257530085
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15257503800
传真:0575—88101923电子邮箱:zt17wzb@163.com
7.3招标人:
7.3.1
Ⅰ标: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89号
邮编:321001
联系人:赵铁民联系电话:15158809788
联系人:李志强联系电话:15158806566
传真:0571-82863660电子邮箱:ztsjhyjwb@163.com
7.3.2
Ⅵ标:中铁九局集团公司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忠臣联系电话:15215700519
传真:0570-2383202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科园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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