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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哈密货车南环线站前(ZQ)标甲控物资(简支T梁)采

2011-04-2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WTZ2011-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货车南环线已由铁道部以铁道部《关于哈密货车南环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575号)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车南环线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甲控物资(简支T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段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桥涵、铺架、站场、大临等工程。
      本线路包括:新建货车南环线正线,上行线线路长度38.54km,下行线线路长度35.7km。普速客车联络线,上行线路长度11.42km;下行线路长度11.6km。改建既有兰新线新建双线长5.4km、单线6.6km,既有双线改建1.34km。既有红光站改建984军专线,线路长度1.25km(单线)。新建哈密南站、哈密东区段站,火石泉接轨站改建工程。其中重点工程双线特大桥2940.21延长米/2座,单线特大桥4409.87延长米/2座,跨线桥1115.04延长米/3座。
      本工程竣工日期为2011年12月。
      2.2招标内容:哈密货车南环线站前(ZQ)标甲控物资设备(简支T梁)招标采购,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2.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至2011年7月。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哈密货车南环线站前(ZQ)标工程进度的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3.3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或用户使用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本次物资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包一投。
      3.5具有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投标物资技术性能及指标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6具有铁道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7本包件招标只招生产厂家。
      凡具备承担以上物资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包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13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30时,下午16: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车南环线项目经理部(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103号新都东方宾馆)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包件1每套售价伍仟元整(¥500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手续费(含邮费)100元,电子版须另加100元。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交易证办理
      需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dgcxjjyzx.cn)查询办理手续,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拒绝入场交易。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9时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铁路局七街)。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货车南环线项目经理部
      地址: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103号新都东方宾馆
      邮编:839000
      联系人:樊宁
      手机:13779370558
      电话:0902-2325202
      传真:0902-2325202
      电子邮件:635649381@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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