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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盘营客专项目四电工程甲控物资(信号)重新招标公

2011-05-0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STJW2011-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营客专四电集成工程甲控物资采购已由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盘营铁路客运专线四电工程第三批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京沈客专辽物设[2011]67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专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四电集成甲控物资信号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物资用于盘营客专四电集成项目信号工程,其中包括:CTC系统、列控系统、LEU、临时限速服务器、安全数据网、应答器设备、RBC系统、转辙机及安装装置、ZPW-2000轨道电路。
      2.2招标内容:具体数量、规格、包件情况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b、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c、投标人应提供2008和200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d、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e、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f、投标物资需满足铁道部铁运(2010)133号文件要求。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8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下载地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加盖公章后电传至0427-5811266。
      4.2投标人购买标书前(具体时间见4.3),需派代表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进行购买标书前的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联系单”。
      4.3领取“联系单”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5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cn)和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网站(www.st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专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路口
      邮编:124000
      联系人:张铮
      电话:18609878603
      传真:0427-5811266
      电子邮件:zzheng08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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