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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杭州至宁波客运专线工程甲控物资(防灾安全监

2011-05-0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新建杭州至宁波铁路客运专线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至宁波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33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其中新建杭州至宁波铁路客运专线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集成商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新建杭州至宁波客运专线‘四电’集成(含防灾系统)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杭甬铁合〔2009〕-施-04)和《关于新建杭州至宁波客运专线工程甲控物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集成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1]21号),对新建杭州至宁波客运专线(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集成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杭甬客运专线线路全长149.795km。其中新建正线长142.467km,钱江铁路新桥主桥线上工程2.222km,利用既有线5.106km(进行站后改造),含宁波东客整所及存车场。
      新建正线大中、特大桥梁为27座124932m,占新建正线长度的比例为87.17%;隧道9座12635m,占新建正线长度的比例为8.75%;路基长5806m,占新建正线长度的比例为4.08%。
      全线设7个车站,即:杭州东、萧山、绍兴柯桥、上虞高速、余慈、庄桥及宁波站,其中杭州东和宁波站为客运始发站,其它为中间站,杭州东站改扩建工程及宁波站改建工程已单独立项,不纳入本线工程。
      新建宁波东客车整备所及动车存车场。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是杭州至宁波客运专线工程甲控物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集成设备)。防灾系统是:风监测子系统、雨量监测子系统、异物侵限监控子系统的集成系统。招标范围为:全线的风、雨、异物侵限等功能子系统软硬件生产、供货、调试、技术服务、培训、专用仪器工具以及配合招标人组织的联调联试、试运行、验收等。
      全线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HYFZ—1)。《系统设备清单》见附件。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2.3.3国家七部委令第27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4《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2.3.5《铁路有形幸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铁建设【2010】39号);
      2.3.6铁道部《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723号);
      2.3.7《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物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铁建设【2009】225号);
      2.3.8《关于开展综合评估法三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11】23号);
      2.3.9《关于新建杭州至宁波客运专线工程甲控物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集成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1】21号)。
      2.3.10国家、铁道部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本项目的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生产经验的生产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正本和经过年审的副本。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整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软硬件系统和客运专线或国家重点线路开通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使用单位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1.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3.1.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需要提供铁路局出具的250km/h以上铁路客运专线防灾系统开通启用电报以及静态验收、联调联试评审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至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院北楼420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申请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的《分交表5》)原件2份、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交易证、购买标书的电汇凭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招标人账户(不接纳现金):
      开户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甬铁路客运专线系统集成项目部
      开户银行:农行杭州中山支行
      账号:005101040018617
      5.投标文件递交和投标保证金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6月9日8:30-9:30分,开标时间为2011年6月9日9:30。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4楼)。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包件HYFZ—1的投标保证金是: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不接收现金,不计息,请电汇到招标人帐户(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退还);并保证开标前到帐。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院北楼420
      电子邮件:eeb_hyfz@126.com
      联系人:李耀东(18611393174)
      传真电话:010-51846087
      邮编:1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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