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重新发布新建喀和铁路红外线探测系统配套设备采购
2011-05-0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已由《关于乌鲁木齐铁路局5T建设的批复》铁道部运装管验电〔2011〕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喀什至和田铁路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及配套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喀和至和田位于新疆自治区南疆地区,与南疆铁路既有喀什站接轨至和田,喀和铁路正线长488公里。本工程于2008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工期2年,总投资为54.37亿元。铁路等级:国家Ⅱ级;正线数目:单线;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3000米,预留提速条件;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机车类型:DF系列;牵引质量:4000t;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2.2招标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1.3投标人2008、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5T”配套设备必须通过铁道部有关部门的技术评审,符合铁道部运装管验【2007】142号文件《关于公布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THDS)技术标准的通知》。
3.1.5配套设备允许外购,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外购产品生产厂家签订的外购协议及外购产品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产品认证资料。
3.1.6投标人须提供招标设备近三年参加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用户安全运行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持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到指定账户后,须将汇款凭证及投标报名申请表及时传真至招标人。前次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次可不再缴纳。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6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投标人应携带交易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否则将被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dgcxjjyzx.cn)查询办理手续。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喀和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
联系人:赵云、刘俊林
电话:13909982782、13899939669
电话:0998-5637235、0998—5637008、0998—5637007
传真:0998-5637008
邮编:844000
开户银行:建行喀什分行营业部
帐号:65001740100052502585
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江华、杭雪梅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电话:0991-7950521、0991-3696835
传真:0991-3696876
邮箱:zb_wjjg@sina.cn
网址:http://www.crmsc.com.cn
邮编:8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