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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青藏铁路那曲物流中心生产加工区电力设备采购招标

2011-05-0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青藏铁路那曲物流中心生产加工区电力设备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NQWZ2011-01
      1.招标条件
      青藏铁路那曲物流中心工程经铁道部批准建设,青藏铁路公司那曲物流中心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招标人,拟对那曲物流中心生产加工区电力设备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青藏铁路那曲物流中心工程位于那曲县以南5公里处,以青藏铁路那曲车站为中心,长约7公里,宽约1.5公里,占地约8000亩。物流中心内设有:综合物流区、散堆装物流区、生产加工区及生活区。本工程计划总工期15月。
      2.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经销证明文件原件),在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法人组织,投标设备必须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原地区正常运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建国路17号豪龙宾馆持身份证明、投标申请表(附表2)、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文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价详见附表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6月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七一路53-1号五楼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rebcenter.com)、西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ntdgc.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藏铁路公司那曲物流中心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西藏拉萨市金珠中路21号
      邮编:850000
      联系人:张翠阳
      电话:15889017557、08916813055
      传真:0891-6813055
      电子邮件:nqwlzxzhb@163.com
      附表1:那曲物流中心生产加工区电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清单
      附表2: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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