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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长春车辆段客技站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

2011-05-1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STJS2011-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车辆段客技站消防改造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关于关于长春车辆段客技站消防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计改〔2011〕35号)和沈阳铁路局《2011年更新改造计划》(计建〔201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2建设规模:将既有客技站14、15道向16道方向拨移,在13、14道间新设硬化面,并兼做消防车道,宽度4米。在7道至13道间设置橡胶铺面道口,宽度满足消防车辆转弯半径要求,使新建道路及平交道口与既有道路形成消防环线。客技站内新设消防管路及消火栓。对因线路拨移引起的相关设施予以移设,既有设备利旧。
      2.3计划工期:4个月。
      2.4招标范围:长春车辆段客技站消防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为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近5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8日至2011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6月8日9时00分至2011年6月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cn)和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网站(www.st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邮编:130051
      联系人:王正灵
      电话:0431-86123601
      传真:0431-86125891
      电子邮件:wangzhengling@126.com
      开户银行:长春市建行铁路支行
      账号:2200147030005500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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