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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东乌与包西铁路联络线施工图审核招标二次公告

2011-05-1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TST201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东乌与包西铁路联络线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乌与包西铁路联络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交运字〔2010〕2257号)、呼和浩特铁路局《关于新建东乌至包西铁路联络线初步设计的批复》(呼铁师〔2011〕33号)、铁道部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通知(〔2011〕-0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呼和浩特铁路局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铁路局(授权呼准东乌铁路建设项目筹备组办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东乌与包西铁路联络线西起东乌铁路,中接包西铁路,东至呼准鄂,是呼和浩特-包头-临河-银川-鄂尔多斯快速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东乌-呼准鄂-集包-集张-张唐线大能力煤运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建线路自东乌铁路格德尔盖站引出,跨过乌兰木伦河后分方向引入包西铁路鄂尔多斯站,出站后向西后上跨杆占庙河、老G210、甘公线,下行线于K52+00处接入既有东乌线,上行线并行既有东乌线至终点桃林站,线路全长47公里.线路等级为国铁I级,双线电气化。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24个月。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新建东乌与包西铁路联络线,全线范围内设一个施工图审核标段。包括站前及站后施工图审核、设备和材料数量、用地及拆迁数量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颁发的铁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勘察、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未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与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
      (5)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06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内蒙古科技馆西侧)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设计资料押金2000元,在退还设计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8:3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10:00时,地点为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内蒙古科技馆西侧)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htjyzx.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rebcenter.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铁路局(授权呼准东乌铁路建设项目筹备组办理)
      地址: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
      邮编:010050
      联系人:苏欢乐
      电话:1380474644218686010766
      传真:0471-2259902
      电子邮件:hzdcb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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