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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段站房及郑州动车所工程甲供

2011-06-1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ZJ201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029号)批准建设,铁道部以铁鉴函[2008]912号、铁鉴函[2008]913号、铁鉴函[2010]1010号、铁建函[2010]1025号批准了本项目的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及河南省资金(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站房、动车所空调及动车检修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石武客运专线河南省境内安阳东、鹤壁东、新乡东、许昌东、漯河西、驻马店西、明港东、信阳东共八个车站的站房及其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16.66亿元;郑州动车运用所自石武客专郑州东站北端站线分界点引出,沿G107辅道西侧、并行石武客专正线向北延伸,跨越连霍高速公路后,所址设在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王庄村、宋庄村、祁圪垱村和祭城镇大郭村交汇处。距郑州东站约8.6公里,项目总投资12.6亿元。总工期2010年10月2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站房、动车所空调及部分动车检修设备。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五个物资包件(见公告附件1)。
      招标物资设备交货期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KT-1、KT-2、KT-3、KT-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代理机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4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其代理品牌设备的制造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含4000万元),需得到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本次投标货物的唯一有效授权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KT-1包件招标物资须具有10年及以上此次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KT-2、KT-3、KT-4包件招标物资须具有5年及以上此次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以上此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年限以厂家提供的量产后机型销售合同时间或型式检验报告时间等相关资料为依据,如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此次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
      3.1.3财务能力要求:KT-1、KT-2包件招标物资制造厂商2008年-2010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应小于40000万元;KT-3、KT-4包件招标物资制造厂商2008年-2010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应小于10000万元;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且KT-1包件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投标货物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KT-3包件多联机如采用直流变频压缩机产品须获得EMC认证;KT-4设备应具有国家或铁道部相关部门检测合格报告(含铁道部职能部门评审合格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
      3.1.5.1KT-1(离心式冷水机组和螺杆式冷水机组空调设备)包件招标物资制造厂商必须具备2008年以来单笔销售额大于500万元的国内大型铁路站房、机场、3级甲等医院和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等业绩不少于五个,并提供其中两份及以上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空调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1.5.2KT-2、KT-3、KT-4包件招标物资制造厂商必须具备2008年以来中央空调末端设备、多联机和机房空调设备单笔销售额大于300万元的国内大型铁路站房、地铁、机场、3级甲等医院和四星级以上酒店等业绩不少于五个,并提供其中两份及以上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空调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1.5.3以上各包件均要求提供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并需详细列明供货设备清单和合同价,以便核查单笔合同中相关招标设备的销售额,如无清单,视为无效业绩;提供的用户证明必须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项目(即与合同复印件相对应的供货项目);因提供的业绩中项目信息栏描述不清,或无法确认其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其视为无效业绩或业绩证明材料,并不予答疑。
      3.1.6其他要求:
      3.1.6.1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6.12投标人中标后须在郑州设立分支机构或设立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
      3.1.6.3KT-1、KT-2、KT-4包件中设备集中采购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非自有品牌的代理商、销售商、授权制造厂商投标;
      3.1.6.4同一品牌生产厂商及其所有下属分、子公司就同一个包件只能有一家递交申请;KT-3包件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等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3.1.6.5本次招标除KT-3包件外,均只招设备,不含安装。申请KT-3包件安装的申请人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机电安装资质。
      3.2DC-1动车检修设备资格要求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2.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动车运用所或动车基地供货业绩证明;
      3.2.3投标设备须是通过铁道部评审鉴定的、动车组运用所运用成熟的设备(铁道部未组织评审鉴定的除外),其制造企业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
      3.2.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5.设备具有国家、铁道部相关部门检测合格报告(含铁道部职能部门评审合格报告)
      3.3履约信用要求:良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6月13日前填写“投标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
      5.2申请人于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陇海中路121号附1号七楼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持单位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带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交易证(如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交易卡与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交易证通用)、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设计资质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1套)购买招标文件。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tjyzx.com)查询办理手续。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自带存储设备。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招标人: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铁支康复分
      帐号:1702021809000000608-0116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7月7日8:00~9: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7日9:00,地点为郑州市陇海中路121号附1号七楼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铁道工程郑州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118号
      邮编:450003
      联系人:杜永新
      电话:0371-68360347
      传真:(市电)0371-68362607
      开户银行:工行铁支康复分
      帐号:1702021809000000608-0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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