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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2011-07-1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STJS2011-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关于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的预审查意见》(沈铁计函【2011】2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沈阳铁路局更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次工程施工地点在锦州。工程范围:新建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锅炉房,新设2台100吨高温热水锅炉(远期4台)。锅炉房房屋建筑面积8182平方米,钢结构跨度21m;锅炉及附属设施安装;烟囱高度70m;建换热站11个,其中:新建4个,利用既有锅炉房改造建7个;给排水纳入既有网。外电接入由地方相关部门设计和完成。
      2.2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2011年8月11日开工,工期80天。
      2.3招标范围
      沈阳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工程》设计文件范围内即新建锦州铁北地区集中供热锅炉房房建工程,锅炉房房屋建筑面积8182平方米,钢结构跨度21m,烟囱高度70m;新设2台100吨锅炉及锅炉辅机等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
      2.4标段划分
      本工程招标范围内设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施工标段要求申请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如不具备专业承包资质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主办方)和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贰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企业按专业分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含主办方)不超过3家。
      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要有足够的施工力量,具有房屋建筑施工经验,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近3年内无骗取合同等违法活动,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等情况。
      3.2本次施工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元(或银行汇款),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11年8月9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9日9时00分,地点: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和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网(www.st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3号东
      邮编:121000
      联系人:李响
      电话:0416-2554842
      传真:0416-2559523
      网址:LXZHBWZ@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锦州铁路支行
      账号:2100167070105250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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