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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客运专线工程(闽赣段)第五批

2011-07-2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已经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51号),铁道部、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关于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施工各标段承包人已经确定。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八家单位分别为HFMG-1、HFMG-2、HFMG-3、HFMG-4、HFMG-5、HFMG-6、HFMG-7、HFMG-8八个标段的总承包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7号令、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总承包人共同组建招标联合体,授权中铁二十四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Ⅳ标项目经理部作为本次招标组织牵头人,对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客专闽赣段工程中的钢材、水泥、粉煤灰、聚羧酸减水剂、速凝剂、桥梁钢板等六种甲控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合福铁路位于安徽省中南部、江西省东部、福建省东北部地区,线路自安徽省合肥南站引出,途径安徽省巢湖、铜陵、芜湖、宣城、黄山五市,江西省上饶市以及福建省南平、宁德两市,至福建省省会福州市。全线正线长度809.919km,闽赣境内全长466.825km(皖赣省界DK343+180~福州DK812+640),其中江西省境内183.220km,福建省境内283.605km。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项目总投资1058亿元,其中闽赣段581.15亿元。铁道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1038.38亿元,其中闽赣段562.27亿元;建设工期四年。
      2.2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水泥、粉煤灰、聚羧酸减水剂、速凝剂招标人只接受通过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审核的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投标。
      3.2桥梁钢板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2生产厂或代理商必须具有Q345q-D以及Q345q-C桥梁钢板生产或供应经验。
      3.2.3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Q345q-D以及Q345q-C桥梁钢板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2.4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
      3.2.5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在铁路或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生产或供应投标物资的业绩,且年均销售钢材能力达到1万吨以上,未发生过任何重大质量事故。
      3.2.6生产厂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7生产厂拥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3.2.8生产厂拥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在同一包件内投标。
      4、招标依据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4.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4.5《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
      4.6《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4.7《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4.8《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4.9《关于印发<南昌和济南铁路局在上海铁路工程交易市场进行招投标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建发〔2011〕191号)
      4.10《关于开展综合评估法三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11]23号
      4.11《关于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客专闽赣段站前工程甲控物资(钢材、水泥等)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1]38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投标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7月25至2011年7月29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州市黄金大酒店(福州火车站对面)持下述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铁路一级或二级市场交易证、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一)。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还。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8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4楼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网、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建设单位:
      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8.2招标组织牵头单位:
      单位名称:中铁二十四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Ⅳ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火车站站前大道88号
      联系人:黄向伟电话:13859387615
      彭青洪电话:13860099582
      电话:0599--5108853
      传真:0599—5108853
      8.3其他招标人
      详见附表三其他招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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