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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工程甲供建管物资招

2011-09-0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LZSNJG2011-00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工程甲供建管物资汽车等设备已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以《关于同意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货车北环线及兰州北编组站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215号),兰州铁路局《关于同意新建兰渝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工程甲供建管物资汽车等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建招标办〔2011〕0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州铁路局兰州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工程东起桑园子,西接石岗车站,电力牵引供电,系统采用带回流线的直接供电方式。新建一座兰州北牵引变电所,改造既有水源牵引变电所,利用既有兰新线西固城和陇海线兰州东牵引变电所;新建分区所、开闭所、分区所兼开闭所各一座。各所及编组场接触网供电采用电动、手动两种隔离开关控制,在兰州枢纽设置接触网开关无线远程控制,用于对兰州北编组场内的供电线上网、分束供电联络接触网电动隔离开关进行远程控制。
      2.1.2新建兰州北军供站综合楼,楼内内设置二氧化碳空气源热泵用于冬季采暖供热及洗浴。
      2.1.3各单位配属载客载货汽车用于生产运输。
      2.1.4机务段新建机车整备棚,棚内设置三层机车整备场作业平台用于机车整备作业。
      2.1.5供电段设备主要用于供电线路及设备检修。
      2.2招标内容:具体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接触网隔离开关无线远程控制与视频监控系统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应满足IE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及铁道部部标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3.1.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者应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内的销售业绩,对应设备应有销售给三个及以上用户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已成功地运营二年及以上的时间,并有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书。
      (以上业绩新产品除外,新产品须有国家权威部门提供新产品证书)。
      3.1.4投标人具有在2011年9月30日前供货的能力。
      3.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五年内无行贿记录。
      3.1.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7产品质量要求。投标产品能连续运行不小于一个大修期,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二氧化碳空气源热泵
      3.2.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获得热泵《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应满足IE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及铁道部部标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3.2.3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在2011年9月30日前供货的能力。
      3.2.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的热泵机组安装使用3台套及以上,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冬季温度零下摄氏15度至零下摄氏25度)。需提供用户业绩证明和使用情况。
      3.2.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五年内无行贿记录。
      3.2.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3汽车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3.2投标的设备应满足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
      3.3.3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3.3.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机车整备作业台
      3.4.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及铁道部部标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3.4.3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在2011年9月30日前供货的能力。
      3.4.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者应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内的销售业绩,提供销售给二个及以上用户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产品已成功地运营二年及以上的时间,并有使用单位(铁路局机务处)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书(证明中应注明设备的规格)。
      3.4.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五年内无行贿记录。
      3.4.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4.7产品质量要求。投标产品能连续运行不小于一个大修期,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5供电段设备
      3.5.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及铁道部部标的相关规定。
      3.5.3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在2011年9月30日前供货的能力。
      3.5.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者应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内的销售业绩,提供销售给二个及以上用户的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产品已成功地运营二年及以上的时间,并有使用单位(铁路局机务处)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书(证明中应注明设备的规格)。
      3.5.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五年内无行贿记录。
      3.5.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7产品质量要求。投标产品能连续运行不小于一个大修期,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允许外购、代理。
      4.评标方法
      根据铁路局《关于印发兰州铁路局开展综合评估法三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兰铁建设【2011】38号),摇珠确定采用下列评标办法其中之一:
      4.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2综合评估法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1年9月2日前将投标申请表传真至0931-4926253。
      5.2请投标人于2011年9月8日至2011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市城关区何家庄东街36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铁道部或其他铁路局二级市场交易证进场交易(从未办理过交易证的投标人可登录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www.ltjyzx.net)网站“政策法规”下查询办理手续),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一律不准进场交易。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9时00分,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6楼608室交易大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铁路局兰州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何家庄东街36号
      邮编:730000
      联系人:钱文同、王晓云
      电话:0931—4926253、4926162
      传真:0931—4926253
      电子邮件:qwt50915@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兰州铁路支行营业部
      账号:6200137000105036979120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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