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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招标公告

2012-02-27 来源: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编号:4403002012004500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60...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编号:4403002012004500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6000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轨道交通项目
项 目 编 号:44030020120045
项 目 名 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020120045001
招标工程名称: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南山区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张路 办公电话:82769525,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1260000.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2600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一)BT范围内工程内容
本项目采用“融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BT模式。具体招标内容:
1、9号线工程车站、区间(含联络线)、停车场(含出入场线)的土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
2、7号线红岭北站和11号线红树湾站的土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和常规设备安装工程及部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3、9号线车辆段(含出入段线、休闲广场、侨城东110kV主变电所,以及红树林保护区管理用房和边防六支队管理用房的拆迁还建项目等)的土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常规设备及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4、9号线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轨道工程、供电系统(含接触网)、通信系统、信号系统、防灾与报警系统、综合监控系统、乘客资讯系统、安防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车辆段智能化系统等;
5、与9号线同步实施工程,包括同步建设的新线换乘节点、同步实施的行人过街通道、警用通讯工程等;
6、施工期间的场地准备、临水、临电、临时道路、临时通讯,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场地恢复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5月30日 至 2016年12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09:00时 至 2012年3月5日17: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其他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定性评审结果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
资格审查方式: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报名,并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后审工程除外。
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项目经理--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无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2005年1月至今,投标人或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高速铁路或铁路客运专线,且单项工程合同额50亿元以上至少一个。,相关证明材料:
施工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定性评审、评定分离

企业资质: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铁路、市政公用、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
(2) 投标人或其直接控股公司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专项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2010年底净资产不低于120亿元;提供不少于80亿元的银行授信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一级建造师

业绩要求:2005年1月至今,投标人或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高速铁路或铁路客运专线,且单项工程合同额50亿元以上至少一个。

轨道交通7、9号线同步招标,投标人须同时报名7、9号线BT项目投标,否则,将不能通过报名审查。

其它:
本标段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同类工程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摘录,复印件加盖公章);5、银行授信证明材料,或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
[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
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
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
内容。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注册,联合体代表应办理其企业信息卡和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
2、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福田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11、12号窗口递交下列投标报名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以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4)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发包范围内有土石方外运工程的,在办理合同备案时应提供拥有正规泥头车队伍的证明文件或与正规泥头车队伍签订的土石方运输协议(附该正规泥头车队伍证明文件)。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4、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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