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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线地面段接触网大修招标公告

2012-04-24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就一号线地面段接触网大修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号线地面段接触网大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315433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 020-83106541

三、项目地点:
         一号线接触网地面段正线变形支柱大修:一号线西朗~坑口正线及西朗岔群;一号线车辆段接触网混凝土支柱(裂纹超标)大修:一号线西朗车辆段(含试车线及与正线衔接部分设备);一号线地面段正线TL07锚段接触网大修:悬挂号67#~129#(公里标:YDK
0+6590A ~ 1+8580A)

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1、一号线接触网地面段正线变形支柱大修:
        一号线于1997年6月28日开通以来距今已经营运十多年。根据国家及铁道部相关规程规定,对一号线地面段正线已达到大修标准的部分接触网变形支柱进行整治,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大修。
2、一号线车辆段接触网混凝土支柱(裂纹超标)大修:
        由于车辆段范围内的等径预应力混凝土支柱已出现裂纹,其中有54根环形等径预应力混凝土支柱的纵向裂纹宽度大于或等于1毫米,达到混凝土支柱的大修标准。因此,对这54根环形等径预应力混凝土支柱进行大修。
3、一号线地面段正线TL07锚段接触网大修:
         一号线地面段正线TL07锚段采用的是弹性简单链形悬挂形式,根据国家及铁道部相关规程,对地面段正线TL07锚段接触网进行大修。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
        该标段承包商需负责对一号线接触网地面段正线变形支柱整治、一号线车辆段接触网混凝土支柱(裂纹超标)大修及一号线地面段正线TL07锚段接触网大修维修项目进行设备及材料的运输和安装、设备的调试、竣工验收(包括竣工图设计)及相应的既有柔性接触网的拆除等,以实现接触网完整功能。
        合同期 70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 978.604694 万元。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4月28日16时00分。

八、投标报名办法
        投标人在2012年4月27日9时30分至2012年4月28日16时00分,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万元,投标担保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报名登记前完成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_年_月_日,_ 时_分至_时_分。
2. 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 时_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4、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第3点所述的资质级别的等级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验收报告及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单独招标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维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项目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一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8、投标人不在广州地铁《参建单位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罚期内(以业主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9、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 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 羊城晚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

附件一: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被处罚单位名称                                   被处罚年限开始日期                               被处罚年限截止日期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010-9-29                                                      永久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0-9-29                                                      永久
广州市俊安工程有限公司                                 2011-5-9                                                     2012-5-8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1-1-11                                                      永久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一号线地面段接触网大修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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