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J2012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邯长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738号)和铁道部《关于邯长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北京铁路局邯郸枢纽改造与邯长铁路复线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北京铁路局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京铁企管【2012】102号)以及铁道部批复《关于同意京广铁路保定站改造工程邯长邯济扩能改造工程(邯长部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10]312号)文件,本项目甲供建管电力专业、汽车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和招标内容
2.1招标概况:邯郸南至长治北北京局管内(京广K438+393~K215+491),途径邯郸市、武安市、涉县、黎城县、潞城市、长治市,线路长度218.576km。邯郸南至悬钟(京广K438+393~K124+350)段增建第二线,并电气化改造;悬钟至北舍(K124+350~K215+491)单线电气化改造。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铁路建设资金和地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银行贷款50%,投资总概算为:52.63亿元。
建设工期:24个月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建管甲供物资设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本公告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不含QC-1包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注册资金及专项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1。
3.1.2投标物资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3投标人须有近三年投标的同类物资在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
3.1.4对于须按行政许可、生产许可、CRCC认证、入网证、上道资质等特殊要求生产的产品,投标人须出具省、部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
3.1.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3.1.7须出具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部门)出具的近两年(2011年-2012年)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
3.1.8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9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物资设备用于本工程(包括既有线配套)产品技术、使用的完整性。
3.2汽车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表1投标人资格条件专项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6月2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本公告附表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
5.2于2012年6月25日至6月2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产品有特殊要求的证书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原件到北京铁路局邯郸枢纽改造与邯长铁路复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铁西大街谢庄北胡同1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不能提供证明原件的不售予招标文件。
5.3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招标文件售价见公告附表1,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缴纳,依据交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人:北京铁路局邯郸枢纽改造与邯长铁路复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铁西大街谢庄北胡同1号(樱花商务会馆南侧东行300米)
邮 编:056002
联 系 人: 刘建龙 电话:0310-7462898(传真)
邮 箱:hcfxwzb@163.com
北京铁路局邯郸枢纽改造与邯长铁路复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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