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已由铁道部发展计划司以《关于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1〕636号)、铁道部《关于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7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出资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兰新第二双线工程重要的配套工程,同时形成乌鲁木齐客运枢纽,整合铁路客运布局的重要工程。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境内,其中乌鲁木齐新客站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既有兰新铁路二宫车站站址上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乌鲁木齐站(不含)至乌鲁木齐新客站(含)线路及车场工程、既有兰新铁路K1879+957至K1881+558改线、新建动车运用所及客车整备所等客运配套设施、乌北及乌东站还建货运设施等工程。新客站按横列式布置,总规模16站台(面)、18条到发线(含正线),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220000平方米(不含新客站站房100000平方米)
主要技术标准:
⑴铁路等级:I 级;
⑵正线数目:双线;
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800 米,困难600 米;
⑷限制坡度:一般20‰,困难25‰;
⑸牵引种类:电力;
⑹机车类型:动车组,SS;
⑺到发线有效长度:650 米;
⑻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⑼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
2.2计划工期:批准的建设工期36个月。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的施工图审核(含现场核对、审核施工图图纸、施工图投资检算、工程量清单、设备和材料数量审核)。
2.4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图审核招标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1.2审核单位应具有铁路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监理)甲级资质;
1.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1.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1.5与本项目施工、设计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1.6近三年独立完成或正在承担类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核);
1.7近三年没有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按照程序公开交易。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2 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5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3:00时,下午16 :00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建设指挥部计财部(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层)持相关证明材料(交易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只接受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请投标人 汇至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建设指挥部账户,账号:14000142072,开户行:建行乌市铁道支行,并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汇票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出。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 招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 年7月2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和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网址:www.bcact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建设指挥部
地址:乌鲁木齐河南路1号
邮编:830011
联系人:张慧莉 陈可章
电话:0991-7952496 0991-7952452
传真:0991-7952496
电子邮件:xkzjhb@sina.com
开户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乌市铁道支行
账号:1400014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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