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工程甲供建管物资第一批次(牵引变电设备、车辆运营维护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2012- 06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718号、《关于新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复函》(建工函[2012]7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建设指挥部。本招标项目新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工程甲供建管物资第一批次牵引变电设备(电动隔离开关)、车辆运营维护设备(内燃叉车)流标,现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霍城县境内,新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建设范围,东起既有精伊霍铁路K283+000西至中哈铁路接轨点DK6+041.5,含宽轨场、准轨场、边检场、客运车场、换装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一关两检”等口岸相关设施、预留快运和特货作业场地。
2.2招标内容:新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工程甲供建管物资第一批次(牵引变电设备、车辆运营维护设备)二次公告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见附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9月2日至2012 年9 月6日,每日上午9: 30 时至12:30时,下午15:30 时至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5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重新购买,直接换取新的招标文件。
3.2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到指定账户后,须将汇款凭证及投标报名申请表及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电汇支付,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8时30分至9 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 年9月26日9时30分,开标时间2012 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备查。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和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www.bcactc.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6.1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伊犁霍尔果斯口岸欧亚路电视台南侧气修厂院内
联 系 人:赵会桥
电 话:0999- 7851355
传 真:0999-7851354
6.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江华、杭雪梅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5室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电 话:0991-7950521、0991-3696835
传 真:0991-3696876
邮 箱:zb_wjjg@sina.cn
网 址:http://www.crmsc.com.cn
邮 编:830011
户 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营业部
帐 号:010 905 205 001 201 091 571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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