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晚8小时无安抚 乘客索赔310元

2013-05-28 08:50:10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

  律师表示,乘客想要通过诉讼来维权,难度还是太大。国内现有案例几乎都被法院判决驳回,成功获赔几率几乎为零。法院予以驳回的理由,大多数是要求赔偿无法律依据,也有乘客在火车晚点这一事实上举证困难而败诉。

  去年11月21日,由广州开往乌鲁木齐的T38次列车晚点8小时发车,但车站工作人员却没有告知晚点具体原因。乘客李某和她的朋友也因为该趟火车晚点被迫缺席一个重要会议。为讨说法,日前,李女士和她的朋友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涉案列车运营商赔偿损失310元。

  T38始发站晚点

  据李某介绍,去年11月21日,她和朋友欲乘坐当晚11时53分从广州始发的T38次列车前往武汉,参加一个次日下午召开的重要会议。按规定,该次列车正点到达武昌的时间为去年11月22日上午10时54分。

  去年11月21日晚10时30分,李某和朋友两人检票时被告知火车晚点,发车时间起码要延迟到次日凌晨5时,具体开车时间还不能确定。就此,李某向检票员询问晚点原因,但对方回应不清楚。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有些后怕。那一晚,由于入夜气温骤降,加上候车室空调很冷,和我们一样乘坐这趟火车的人,只能在那低温环境下,坐着冷冰冰的铁板凳,度过那么漫长的一晚”,李某称,一直等到第二日早上8时,列车才出发,“但在候车室等待的那一晚,车站工作人员完全没有理会我们,包括住宿、饭餐都要我们自行解决”。

  为讨说法,李某及其朋友决定将T38运营商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包括餐饮费、住宿费,以及误工费等在内赔偿金共计310元。

  “我不是责怪火车晚点,晚点有很多原因,我可以理解,”李某表示,“但是我不能接受的是他们没有给我们提供任何安顿,晚上凳子那么冷,我们在那坐了近10个小时!”李某说,“我希望我的行动,能令更多的人以后坐火车时享受到更好的待遇!”

  晚点赔偿尚无法律规定

  对于李某等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晓华称,目前我国法律关于火车晚点方面的赔偿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参照相关部门规章。例如航空公司对遇到航班取消或延误的旅客提供餐食、住宿,其依据也并非是法律规定,而是航空部门的部门规章。

  而铁路部门在部门规章中,并没有对火车晚点赔偿作出任何规定。“因为列车晚点可能有很多因素,比如雪灾或塌方等自然灾害”,为此在相关部门规章中,并未对赔偿问题作出相关规定。

  但是,范晓华指出,乘客因为列车晚点造成损失而要求赔偿,在理论上是有依据的。“铁路公司和旅客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而晚点则属于合同的不完全履行”,范晓华说,乘客为此可以依照《民法》以及《合同法》进行索赔。

  尽管有理论依据,但范晓华表示乘客想要通过诉讼来维权,难度还是太大。国内现有案例几乎都被法院判决驳回,成功获赔几率几乎为零。法院予以驳回的理由,大多数是要求赔偿无法律依据,也有乘客在火车晚点这一事实上举证困难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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