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武汉至黄石、武汉至咸宁、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建设项目暖通设备招标公告
2013-04-26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新建武汉至黄石、武汉至咸宁、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建设项目暖通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湖北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新建武咸、武黄、汉孝城际铁路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新建武汉至咸宁城际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211号)、《关于新建武汉至黄石城际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469号)、《关于新建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470号)、《关于新建武汉至咸宁城际铁路汤逊湖等11座站房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76号)、《关于新建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后湖等7座站房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77号)、《关于新建武汉至黄石城际铁路南湖东等7座站房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站房暖通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1项目概况:
2.
1.1武咸城际工程概况:新建武汉至咸宁城际铁路由武汉枢纽武昌站引出,利用武汉至黄石城际铁路武昌至何刘联络线,自联络线车站南湖车站附近分上、下行引出,经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区,于贺胜桥站进入咸宁市境内,经贺胜桥、横沟桥镇引入咸宁市区。另外自汤逊湖至流芳方向新建上下行联络线,下行联络线1.748公里,上行联络线1.809公里。起讫点里程DK0+000~DK77+040,线路全长约77.04公里。
2.
1.2汉孝城际工程概况: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从汉口站东咽喉引出,沿既有线过新华下路后转向北,再沿规划的塔子湖西路前行,跨三环线后在将军4路东侧穿过金银潭后折向西北跨府河、汤仁海、机场高速公路、新教湖,再与盘龙城西侧的规划道路并行至外环,然后沿机场二通道从西南平行机场跑道方向进入天河机场,过机场后线路折向西,从白水湖(童家湖)北侧至野猪湖、王母湖南侧,沿107国道向北进入孝感市东城新区,沿滚子河(规划的槐荫公园)跨孝汉大道
后到达终点,正线长约61.78km。
2.
1.3武黄城际工程概况:武汉至黄石城际铁路位于湖北省中部,起于武汉站,向东经葛华科技新城、鄂州市城区、花湖开发区,终点位于黄石市黄金山开发区。正线长96.78km,其中武汉枢纽内正线12.566km(含利用既有武汉至武东普客线5.086km),区间正线84.216km。新建武昌至何刘联络线自余家湾站引出,沿南环线前行至何刘与武黄城际铁路正线衔接,新建联络线长25.7km。在新建南湖站与流芳站区间时,为避免拆迁既有线北侧的道路、小区、高压铁塔,新建的联络线利用既有南环线线位,在既有线路南侧修建一段新线路与既有南湖、流芳车站相连,该段线路长度约4.5km。新建大花岭货运基地从京广线大花岭站南端咽喉东侧3道引出,新建下行疏解线7.2km,上行疏解线1.4km接入新建的大花岭货运基地。
2.2招标内容:新建武咸、武黄、汉孝城际铁路项目站房暖通空调换气设备、空调末端设备等。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第8号令);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6)《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铁建设函〔2012〕1024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16号);
(8)《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9)《关于新建武汉至咸宁城际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211号);
(10)《关于新建武汉至黄石城际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469号);
(11)《关于新建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470号);
(12)《关于新建武汉至咸宁城际铁路汤逊湖等11座站房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76号);
(13)《关于新建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后湖等7座站房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77号);
(14)《关于新建武汉至黄石城际铁路南湖东等7座站房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78号);
(15)《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城际铁路工程项目高架站房空调系统及电梯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2〕324号);
(1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不同品牌的产品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品牌的投标产品只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前投标人必须取得《省级招投标市场投标人身份证验证书》(以下简称《验证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 招标文件及《验证书》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至 2013 年 5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A座11层,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一套(留存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1.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两个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两个包件的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3518 0188 0001 18984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4.1.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2《验证书》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招标人建议在办理完购买招标文件手续后,即刻)前往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处资格证件审查室(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A座15A08室,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按照《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鄂招投标局【2011】2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和人员的验证备案手续,并取得《省级招投标市场投标人身份证验证书》。具体办理要求请在湖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ubeibidding.cn)下载《鄂招投标局〔2011〕26号》文或见招标公告附件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5 月 24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 905 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项目经理还需递交验证书原件,原件不需要装入投标文件,并且项目经理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登记参与投标活动。开标时,凡未提供验证书或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与验证书一致)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6.联系方式
6.1 招 标 人: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宜昌(联系电话027-51159161)
闫红宇(联系电话027-51159162)
传 真:027-51159164
电子邮箱:hbcjgswzb@163.com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武北村324号
邮编:430063
6.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东、杨巍
传 真:027-86826877
电 子 邮件:306362785@qq.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
邮 编:024300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包件名称 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书费(元) 备注 1 KT04 空调换气设备 台 405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供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企业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招标采购公告之日为准)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应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物的唯一授权,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其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招标采购公告之日为准)及以上。
2.所投产品应是批量生产的全新成熟产品,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所投产品须具有二级能效以上认证、消防认证、防爆认证等国家认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自2009年以来在铁路客运站(大中型)或地铁或机场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及成功运行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以及用户开具的成功运行证明)。
5.投标人须在武汉设有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修中心(需出具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影印件)。
6.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7.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不存在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或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8.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500 具体招标物资清单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 KT05 空调末端设备 台 466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供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商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招标采购公告之日为准)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应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物的唯一授权,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其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招标采购公告之日为准)及以上。
2.所投产品应是批量生产的全新成熟产品,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范围之内,提供近五年内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要求的同系列机组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自2009年以来在铁路客运站(大中型)或地铁或机场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及成功运行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以及用户开具的成功运行证明)。
5.投标人须在武汉设有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修中心(需出具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影印件)。
6.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7.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不存在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或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8.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500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购买 (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标段号) 的招标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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