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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成都至绵阳至乐山客运专线(眉乐段)站房工程空调、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2013-04-27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新建铁路成都至绵阳至乐山客运专线(眉乐段)站房工程空调、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W-2013-15
开标时间:2013-05-23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代理:-
招标人: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成都至绵阳至乐山客运专线眉山至乐山段站房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绵阳至成都至乐山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36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站房工程空调、电梯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成都至绵阳至乐山铁路客运专线北起江油,经绵阳、德阳、广汉、成都、然后向南经过彭山、眉山,最后抵达乐山(峨眉山),线路全长约312km。全线设20个车站,桥梁151座,隧道9座,线路62.9%的路段以桥梁隧道通过。计划总工期42个月(含联调联试6个月)。
其中眉山至乐山段包括5个车站,分别是峨眉山站、峨眉站、眉山东站、青神站、乐山站。

2.2招标内容:站房工程空调、电梯(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央空调、多联机空调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验;制造商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多联机如采用直流变频压缩机产品须获得EMC认证。

3.1.3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所投产品需具备产品节能报告;生产商需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工程项目产品的供应业绩,并分别提供用户出具的中央空调和多联机空调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类似产品至少两个(中央空调1个、多联机空调1个)销售合同(中央空调和多联机空调单笔销售额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 其他要求: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OEM产品。

3.2 机房专用空调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招标物资设备制造经验;制造商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3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所投产品需具备产品节能报告;生产商需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须取得省部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和节能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在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工程项目产品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用户出具的机房专用空调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类似产品至少两个销售合同(单笔销售额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 其他要求: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且具备该产品一年以上的代理经验;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OEM产品。

3.3 电梯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同类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批准制造的提升高度不小于23米;客货两用梯须提供载重2000kg产品的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3.3.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用于申请合同的营运资金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2010-2012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仅指电梯及自动扶梯设备)不应小于60000万元人民币;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及ISO18000安全体系认证;

3.3.5供货业绩要求:制造商须具有近五年在国内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业绩,并提供类似规格产品至少3个销售合同(每个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及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有效扫描件、合同有效扫描件);

3.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说明;

3.3.7其他要求:电梯制造厂家须具有电梯安装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在成都市设立具有电梯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养护维修服务机构;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3.4此次招标物资设备中,空调包件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电梯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7日至2013年5月6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1307室(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219号)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空调2000元/包,电梯3000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8时30分至9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23日9时,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219号

邮 编:610072

联 系 人:苏崇曦

电 话:028-86483845

传 真:028-86429287

电子邮件:crpdwz@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铁道支行

账 号:11000001865
W15招标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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