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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站前甲供物资声屏障吸声砖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2013-05-02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站前甲供物资声屏障吸声砖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湖北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武汉铁路局站场工程建设指挥部
HBZH-201303-T24-0163/2
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站前甲供物资E01包件(声屏障吸声砖)采购招标因购买招标文件者不足三家,现需进行重新招标,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已由《铁道部关于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0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铁路局站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武汉铁路局站场工程建设指挥部 。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站前甲供物资声屏障吸声砖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1项目概况:
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包含鄂州北货运站、增建三线和疏解线、三江港区铁路支线三部分。货运站采用横列式布置,双进路设计,配套线路包括港区铁路支线2.5公里、樊口至鄂州北站三线4.96公里、上行疏解线4.54公里。主要技术标准:国铁Ⅱ级单线、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500m、牵引质量5000吨、电力牵引、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自动站间闭塞。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54060万元,施工图预算为54050万元,建设工期1年。
2.2招标内容: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站前甲供物资声屏障吸声砖,包件划分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次招标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及《验证书》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13年 4 月 27 日至2013年 5 月 1 日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5 月 2 日至2013 年 5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A座11层,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购买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的路基非金属声屏障招标文件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近三年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等原件,原件仅供现场查验),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期内免费换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两个及以上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每个包件的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35180188000118984
4.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5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招标人建议在办理完购买招标文件手续后,即刻)前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处资格证件审查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A座15
A08室,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办理相关证件和人员的验证备案手续(本次招标仅验证项目经理),并取得《省级招投标市场投标人身份证验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bggzy.cn)公布的《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鄂招投标局【2011】26号)或见招标公告附件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  年 6 月 4 日  0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6 月 4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  905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项目经理还需递交验证书原件,原件不需要装入投标文件,并且项目经理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登记参与投标活动。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武汉铁路局站场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联系人:李娇
传      真:027-51154977
电 子 邮箱:tgzwzb@163.com
招标人地址: 武汉市青山区工业四路25号青山区武装部院内
邮      编:430080
6.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东、杨巍
传    真:  027-86826877
电子邮件: 306362785@qq.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
邮    编:100031
                                                                                
                                         
                         
招标公告附表一
序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件 物资设备名称 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书费(元) 备注
1    WTZC-2013-2 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 E01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吸声砖 平方米 9592.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 500
      具体招标物资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
2.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至少两项铁路工程所投物资供货业绩(单份合同达到3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影印件);
5.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不存在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7.投标人须以自身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注:以上注册资金均为RMB,注册资金如为外币,则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的等值外币。
 招标公告附表二
 招标编号:WTZC-2013-2
 序号 项目名称 包件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或图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备注
   1 鄂州地区三江货运站及港区铁路工程 E01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吸声砖 详见技术规格书 详见技术规格书 平方米 9592.3 2013年7月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购买    (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标段号)     的招标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完善资格审查监管环节,遏制围标串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防治围标串标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结        合省级招投标活动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资格证件审查内容包括:投标人企业证照的审查验证,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特种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        基本账户;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基本身份、专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核查。
第三条  进入省级招投标市场的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承诺制”和“投标人项目经理到场备案制”。
        投标人应授权委托符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活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提交《法人承诺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场备案时间、地点、提交的待审查内容按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        件载明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  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管理处内成立资格证件审查室,负责投标人备案登记和资格证件审查验证工作,出具验证意见。
        2011年5月1日起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个人身份证进行验证。对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特种经营许        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拟派人员专业资格证、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进行抽查。创造条件在近年内进        行全面验证和核查。第五条  建立“居民身份证甄别系统”,对投标人拟派人员居民身份证进行验证、核查和确认。逐步建立“专业        资格证书核查系统”,对投标人拟派人员专业资格证进行验证、核查和确认。逐步建立“社会保险核查系统”,对投标人提交的所属        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核查和确认。逐步建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核查系统”,对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进行验证、核查和确认。逐        步建立“企业资质证书核查系统”,对投标人资质证书等进行验证、核查和确认。逐步建立“企业经营许可核查系统”,对投标人特        种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进行验证、核查和确认。逐步建立“基本账户核查系统”,对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进行        核查和确认。
第六条  投标人备案登记和资格证件审查验证工作在投标人已经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之后,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之前完成。
        资格证件审查要求、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要求执行。
第七条  未通过资格证件审查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经审查认定非项目经理到场参加投标活动的,或到场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拟派项目经        理不相符的,作废标处理。
第八条  资格证件审查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且影响招投标项目公平公正进行的,建议有关执法部门中止该项目招投标程序。
第九条  违法违规问题情节严重的,先予以公示并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列入不诚信记录。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市、州、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参照执行。

主题词:招标投标  证件审查  办法  通知                     
抄送:各处室、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审查室         
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2011年4月12日印发
附件2-1
法 人 承 诺 书(样式)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参加(项目名称、编号、标段或包)投标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参加(投标项目)投标活动,承诺履行(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真实投标,承诺不围标串标,承诺不弄虚作假、造假用假。
2、我公司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承诺真实、有效。
3、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的(居民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等)承诺真实、有效。承诺上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真实、有效。
4、我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系由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开户银行:账号:                  ,承诺真实、有效。
5、我公司中标后,承诺履行(合同)的要求,承诺(项目经理)在(该项目)竣工(完成)前不参加其他项目投标活动。
6、我公司如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放弃中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至(该项目)竣工(完成)。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2
投标人备案登记表
(样式)
制表:市场管理处         备案、验证时间:20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拟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包) 是否购买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是否提交《法人承诺书》 是否提交《投标人授权委托书》 签 字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送验身份证号: 审查、验证合格情况  
       
说明:投标人派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场备案登记,审查内容为:企业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提交的《法人承诺书》、《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并留存一份,身份证验证。

附件2-3
 
需要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条款的要求
   
为了落实省级招投标市场投标人备案登记、到场参加投标活动、身份证验证工作,需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条款如下:
1,投标人应派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标段(包)要求的项目经理到场备案登记,办理身份证验证事宜。
2,投标人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证验证事宜时间:从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起,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止。
3,投标人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证验证事宜地点:武昌中北路28号,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资格证件审查室(房间号602)。
   
4,投标人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证验证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原件,备案复印件);《法人承诺书》(一份备案);《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备案);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已购买);现场填写《投标人备案登记表》。
   
5,对项目经理身份证验证正常的出具《省级招投标市场投标人身份证验证书》(以下简称“验证书”)。未获得《验证书》,或在开标时未出示《验证书》,或《验证书》与身份证不相符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6,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登记)。经审查认定非项目经理到场的;不符合标段(包)要求的;或到场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不相符的;不予开标、不予评标、作废标处理。
   
7,在评标会或资格预审会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法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的《验证书》与身份证进行审核。审核相符的予以评标,不相符的不予以评标。
 8、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应载明对联合体投标各方关于投标人到场备案登记、到场参加投标活动、身份证验证工作的要求。
   
9,在招标项目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招标人确认定标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验证书》归档管理,纳入《项目招投标报告》中,提交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审查。发现缺失或《验证书》与中标人派出项目经理不相符的,不予办理《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证明书》。
   
10,投标人应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特种经营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拟派人员身份证、专业资格证、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资料独立汇编成册,以便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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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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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2014 07 08)
出刊周期:每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