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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铁1、2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14-09-24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XLDCG-2014-26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411-84805690-8107 招标联系人 刘智航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大连地铁1、2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招标编号:XLDCG-2014-26
 
  项目名称:大连地铁1、2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
 
  招 标 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连地铁1、2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大连地铁1、2号线于2009年07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共设 49座车站,线路总长为65。82公里。其中一期工程34座车站(1号线一期工程15座车站,由姚家至会展中心,长17。71公里;2号线一期工程19座车站,由东海站至辛寨子,长25公里);二期工程15座车站(1号线二期工程7座车站,由会展中心至河口,长10。63公里;2号线二期工程8座车站,由辛寨子至南关岭,含海之韵站,长12。48公里)。
 
  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拟在49座车站布设107个自助售货机点位。其中1号线53个点位(一期35个,二期18个);2号线54个(一期38个,二期16个)。最终点位数量以实际移交为准。经营期限为5年。
 
  二、招标内容
 
  A包:大连地铁1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B包:大连地铁2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A包、B包的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并具备自助设备产品经营所必须的各类合法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
 
  2。投标单位拥有(或代理)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牌,只能以其中一个品牌投标,并不得更改品牌。
 
  3。投放于本项目的自助设备机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所安装机器必须具有原厂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
 
  4。2011年至今具有食品零售经营业绩(需提供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中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6。 2011年至今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与招标人无合同纠纷及法律纠纷;未处于辽宁省政府市场禁入期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1年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23 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在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7号)发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各类证书资质原件,诚信承诺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违约、违法商业行为保证书,上述资格条件中的所有原件和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到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申请报名,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20日09:00至0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24中对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7号
 
  联系人:刘智航
 
  联系电话:0411-84805690-8107
 
  传真:0411-83793127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帐号:066010010200001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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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铁1、2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工程编号 XLDCG-2014-26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411-84805690-8107 招标联系人 刘智航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大连地铁1、2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招标编号:XLDCG-2014-26

 
  项目名称:大连地铁1、2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
 
  招 标 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连地铁1、2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大连地铁1、2号线于2009年07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共设 49座车站,线路总长为65。82公里。其中一期工程34座车站(1号线一期工程15座车站,由姚家至会展中心,长17。71公里;2号线一期工程19座车站,由东海站至辛寨子,长25公里);二期工程15座车站(1号线二期工程7座车站,由会展中心至河口,长10。63公里;2号线二期工程8座车站,由辛寨子至南关岭,含海之韵站,长12。48公里)。
 
  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拟在49座车站布设107个自助售货机点位。其中1号线53个点位(一期35个,二期18个);2号线54个(一期38个,二期16个)。最终点位数量以实际移交为准。经营期限为5年。
 
  二、招标内容
 
  A包:大连地铁1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B包:大连地铁2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经营场地租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A包、B包的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并具备自助设备产品经营所必须的各类合法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
 
  2。投标单位拥有(或代理)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牌,只能以其中一个品牌投标,并不得更改品牌。
 
  3。投放于本项目的自助设备机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所安装机器必须具有原厂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
 
  4。2011年至今具有食品零售经营业绩(需提供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中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6。 2011年至今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与招标人无合同纠纷及法律纠纷;未处于辽宁省政府市场禁入期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1年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23 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在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7号)发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各类证书资质原件,诚信承诺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违约、违法商业行为保证书,上述资格条件中的所有原件和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到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申请报名,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20日09:00至0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24中对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7号
 
  联系人:刘智航
 
  联系电话:0411-84805690-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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