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世界轨道交通资讯网
首页 -> 招标信息 > 内容

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工程第三方审价招标公告

2014-12-19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HTJ2014-63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471-2244867 招标联系人 王 伟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工程第三方审价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额济纳至哈密
 
  铁路工程第三方审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2014-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材料设备价差、“三电”及管线迁改、Ⅱ类变更设计等第三方审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审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甘肃省肃北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境内。线路自临策线的额济纳车站引出后,利用临策线11.3km至预留车站川地托(K695+124.25),在川地托车站接轨后(与临策正线贯通),跨过嘉策铁路,向西北方向进行,经过额济纳旗的黑鹰山铁矿区、肃北县的马鬃山矿区、哈密市的吐哈煤田,西端与哈密地区货车南环线哈密东站接轨,利用兰新线引入哈密车站。
 
  线路全长648.756km,新建正线长度628.8km,利用临策线2.256km,利用兰新线17.7km(其中改建的兰新线13.7km;既有兰新线4.0km);新建接入哈密东站下行疏解线0.61km。本线新建线路长度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长290.6km;甘肃省境内长127.1k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长211.71km(含接入哈密东站下行疏解线0.61km)。
 
  2.2主要技术标准:(1)铁路等级:Ⅰ级。(2)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条件。(3)限制坡度:6‰。(4)最小曲线半径:1200米。(5)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6)牵引质量:5000吨。(7)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部分车站预留1700米条件。(8)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9)建筑限界:满足双层集装箱限界标准。
 
  2.3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
 
  2.4 招标范围:
 
   对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工程的材料设备价差、“三电”及管线迁改、Ⅱ类变更设计及清理概算需要开展的其他内容的审价工作,中标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同步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2.4.1“三电”及管线迁改第三方审价主要审核迁改方案合理性;与产权单位签订协议和迁改费用支付的真实有效性;工程概(预)算工程量符合图纸工程量、定额及费率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通信、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有关规定;设计变更手续的齐全性;增减内容签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满足铁路总公司审批及清理概算要求。
 
  2.4.2材料设备价差主要审核甲供、自购料价差及当地料价差等差价计算原则是否合理、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数量是否准确、计算价值是否正确,满足铁路总公司审批价差及清理概算要求。
 
  2.4.3Ⅱ类变更设计主要审核设计变更手续的完善性和合法性、相关资料的齐全性和真实性、工程量和投资的准确性;满足清理概算要求。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EHSJ-1。
 
  本标段审价总额暂估为3.9亿元。其中:材料设备差价1.2亿元、“三电”及管线迁改2亿元,Ⅱ类变更设计费用0.7亿。当实际审价总额发生变化时,其审价服务费按中标费率进行相应增减;中标费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2.6 计划工期
 
  本项目审价工作拟于2015年1月开始实施,至2017年6月完成全部审价工作(最终以中国铁路总公司通知的清理概算要求时间为准),具体审价时间在签定合同时协商,但要满足招标人的完成时间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
 
  3.1.4近三年内有2个及以上单项审价总额超过1亿元或审价合同标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1.5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停标状态。
 
  3.1.6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03号(工行院内)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6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付款,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9时00分至2015年1月13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13日10时00分,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新城区法院对面)。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03号(工行院内)
 
  联 系 人:王 伟
 
  电 话:0471-2244867
 
  传 真:0471-2244957
 
  电子邮箱:htlcww@126.com
 
  收款单位: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铁路支行
 
  账 号:0602021509022116892-205
 
  2014年12月18日

相关文章

专  题
 
 
 
封面人物
市场周刊
2024-04
出刊日期:2024-04
出刊周期:每月
总481期
出刊日期:(2014 07 08)
出刊周期:每周
 
 
 
 

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工程第三方审价招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工程编号 HTJ2014-63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471-2244867 招标联系人 王 伟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工程第三方审价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额济纳至哈密

 
  铁路工程第三方审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2014-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材料设备价差、“三电”及管线迁改、Ⅱ类变更设计等第三方审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审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甘肃省肃北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境内。线路自临策线的额济纳车站引出后,利用临策线11.3km至预留车站川地托(K695+124.25),在川地托车站接轨后(与临策正线贯通),跨过嘉策铁路,向西北方向进行,经过额济纳旗的黑鹰山铁矿区、肃北县的马鬃山矿区、哈密市的吐哈煤田,西端与哈密地区货车南环线哈密东站接轨,利用兰新线引入哈密车站。
 
  线路全长648.756km,新建正线长度628.8km,利用临策线2.256km,利用兰新线17.7km(其中改建的兰新线13.7km;既有兰新线4.0km);新建接入哈密东站下行疏解线0.61km。本线新建线路长度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长290.6km;甘肃省境内长127.1k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长211.71km(含接入哈密东站下行疏解线0.61km)。
 
  2.2主要技术标准:(1)铁路等级:Ⅰ级。(2)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条件。(3)限制坡度:6‰。(4)最小曲线半径:1200米。(5)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6)牵引质量:5000吨。(7)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部分车站预留1700米条件。(8)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9)建筑限界:满足双层集装箱限界标准。
 
  2.3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
 
  2.4 招标范围:
 
   对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工程的材料设备价差、“三电”及管线迁改、Ⅱ类变更设计及清理概算需要开展的其他内容的审价工作,中标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同步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2.4.1“三电”及管线迁改第三方审价主要审核迁改方案合理性;与产权单位签订协议和迁改费用支付的真实有效性;工程概(预)算工程量符合图纸工程量、定额及费率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通信、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有关规定;设计变更手续的齐全性;增减内容签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满足铁路总公司审批及清理概算要求。
 
  2.4.2材料设备价差主要审核甲供、自购料价差及当地料价差等差价计算原则是否合理、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数量是否准确、计算价值是否正确,满足铁路总公司审批价差及清理概算要求。
 
  2.4.3Ⅱ类变更设计主要审核设计变更手续的完善性和合法性、相关资料的齐全性和真实性、工程量和投资的准确性;满足清理概算要求。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EHSJ-1。
 
  本标段审价总额暂估为3.9亿元。其中:材料设备差价1.2亿元、“三电”及管线迁改2亿元,Ⅱ类变更设计费用0.7亿。当实际审价总额发生变化时,其审价服务费按中标费率进行相应增减;中标费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2.6 计划工期
 
  本项目审价工作拟于2015年1月开始实施,至2017年6月完成全部审价工作(最终以中国铁路总公司通知的清理概算要求时间为准),具体审价时间在签定合同时协商,但要满足招标人的完成时间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
 
  3.1.4近三年内有2个及以上单项审价总额超过1亿元或审价合同标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1.5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停标状态。
 
  3.1.6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03号(工行院内)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6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付款,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9时00分至2015年1月13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13日10时00分,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新城区法院对面)。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03号(工行院内)
 
  联 系 人:王 伟
 
  电 话:0471-2244867
 
  传 真:0471-2244957
 
  电子邮箱:htlcww@126.com
 
  收款单位: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铁路支行
 
  账 号:0602021509022116892-205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