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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站前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2014-12-31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HTJ2014-67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471-2245525 招标联系人 范鸿翔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站前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站前工程
 
  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J2014-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369号),原铁道部、内蒙古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以《铁道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7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建管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东起张家口市张家口南站(不含)DK0+000(京包里程K186+600),西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东站(含)DK291+000(京包里程K646+200)。线路东起张家口市,经河北省万全县、怀安县、尚义县后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察右前旗、集宁区、卓资县,西迄于呼和浩特市,正线全长286.803km。全线正线路基长110公里,占正线长度的38%,正线桥梁134km(其中特大、大中桥124座),占正线长度的47%;隧道42km/30座,占正线长度的15%;正线铺轨582铺轨公里,站线铺轨37铺轨公里,新铺道岔180组。计划总工期48个月。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建管甲供物资设备品种、数量、包件号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近三年在铁路或国家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5 日至 2015 年 1 月 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东街(游泳馆内)呼铁局工会培训中心226室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和购买人身份证、电汇凭证、供货业绩证明及其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电汇。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910 501 548 000 070 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8 日8时30分至 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 28 日10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10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街32号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范鸿翔
 
  电 话:0471-2245525
 
  传 真:0471-2245525
 
  电子邮箱:mjgsw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李文鹏
 
  电 话:18612381396
 
  传 真:0471-2241352
 
  电子邮箱:zbgshhb@163.com
 
  2014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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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周期:每周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站前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工程编号 HTJ2014-67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471-2245525 招标联系人 范鸿翔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站前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站前工程

 
  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J2014-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369号),原铁道部、内蒙古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以《铁道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7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建管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东起张家口市张家口南站(不含)DK0+000(京包里程K186+600),西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东站(含)DK291+000(京包里程K646+200)。线路东起张家口市,经河北省万全县、怀安县、尚义县后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察右前旗、集宁区、卓资县,西迄于呼和浩特市,正线全长286.803km。全线正线路基长110公里,占正线长度的38%,正线桥梁134km(其中特大、大中桥124座),占正线长度的47%;隧道42km/30座,占正线长度的15%;正线铺轨582铺轨公里,站线铺轨37铺轨公里,新铺道岔180组。计划总工期48个月。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建管甲供物资设备品种、数量、包件号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近三年在铁路或国家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5 日至 2015 年 1 月 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东街(游泳馆内)呼铁局工会培训中心226室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和购买人身份证、电汇凭证、供货业绩证明及其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电汇。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910 501 548 000 070 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8 日8时30分至 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 28 日10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10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街32号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范鸿翔
 
  电 话:0471-2245525
 
  传 真:0471-2245525
 
  电子邮箱:mjgsw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李文鹏
 
  电 话:18612381396
 
  传 真:0471-2241352
 
  电子邮箱:zbgshhb@163.com
 
  2014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