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九号线沿线城市道路交通优化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3)中标公示
2014-06-19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招标联系人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地铁九号线沿线城市道路交通优化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3)中标公示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交通运输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地铁九号线沿线城市道路交通优化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3)[项目编号:2014-2390]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06-1900:00至2014-06-2123:59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联系人:商秋婷
联系电话:36803911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9号
联系电话:020-36897092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日期:2014-06-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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