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实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
2014-05-0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本文摘要: 最近,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结合铁路工作实际,出台了《中国铁路总公司纪检组监察局反映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坚持集中管理、
最近,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结合铁路工作实际,出台了《中国铁路总公司纪检组监察局反映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坚持“集中管理、集体排查、规范处置、严格保密”的原则,对反映问题线索的接收、排查、报送、督办、转办等环节做出规范,做到了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
线索统一管理,明确处置标准。建立线索管理台账,进行逐件登记。反映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进行处置:拟立案类、初步核实类、暂存类、留存类、了结类,并分别制订了相对应的处置标准,为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打下了基础。
实行线索集体排查制。总公司管理干部、上级机关交办、执纪执法机关移送,以及其他重要线索的处置,由组局领导集体议定。每月召开一次集体排查例会,重点对总公司所属单位呈报的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线索进行排查审定,并形成集体排查会议记录。
规范报送转办。对应由上级机关办理的线索,及时报送上级机关;对应由本级和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线索,转交承办单位(室),并及时开展初核、调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报告调查处理结果,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要求书面说明理由,经同意方可延期办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组织管辖的线索,及时移送有关单位和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对交办、转办的线索进行跟踪督办,掌握线索的去向、进展和结果以及办理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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