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汽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201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159号)、铁道部《关于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西宁地区 张掖至哈密 乌鲁木齐枢纽站前工程及全线站后工程和总概算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本项目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汽车)采购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兰州至乌鲁木齐第二双线位于甘肃省、青海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省区,线路自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兰州西站引出,途经青海省民和县、乐都县、平安县至青海省会西宁,后折向北经大通县、门源县,穿越祁连山山脉进入甘肃省河西走廊西行,经民乐县、张掖市、临泽县、酒泉市、嘉峪关市、玉门市以及新疆自治区哈密市、鄯善县、吐鲁番市,西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东起甘肃新疆省界,经由哈密市、鄯善县、吐鲁番市,西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正线全长709.923km,桥梁长度约119 公里,隧道长度约18.8 公里,桥隧比例占总线路长度的19.4%。分布红柳河南、思甜南、烟墩东、盐泉北站、哈密、柳树泉南、了墩北站、红层南、小草湖西站、吐哈、鄯善北、胜金北站、吐鲁番北、大河沿、盐湖西、乌鲁木齐等16 站个车站。在哈密、鄯善北、乌鲁木齐新客站设综合维修车间,在红柳河南、烟墩东、柳树泉南、红层南、吐鲁番北及大河沿设综合维修工区,在吐哈、盐湖西设综合保养点。
兰新第二双线新疆段全段位于新疆自治区管内,属中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区,其特点是气候干燥,旱季长、雨季短,降雨量较少且集中,昼夜温差变化较大,春、秋季多风,夏季短促,冬季寒冷。极端最高气温31.3℃(达坂城)~47.8°(吐鲁番),极端最低气温-28.7°(鄯善)~-41.5°(乌鲁木齐)。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交货状态
LXQC01 汽车 前置四驱, 5挡手自一体, 4.0L, 相当于
丰田普拉多4.0 台 2 乌鲁木齐市 2015年2月28日前 完好、质量合格
合计 台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商的认证证书)。
3.1.3投标人2011至2013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应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3.1.5具有近三年为国家企事业单位供应相应标的物的业绩,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最终用户使用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 月 12 日至 2015年 1 月 16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 12:30时,下午15:0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05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总共划分一个包件,包件号为:LXQC01。
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到指定账户后,须将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电汇支付,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补遗、答疑:
投标人仔细阅读文件后,若还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 1 月 17 日12:00前发给招标人,同时将电子文档(扫描件及可编辑文档)发至招标人499797679@qq.COM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 2 月 5日10时 00分至 10 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5 日 10时 30分,开标时间2015 年 2月 5 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备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xjztb.ne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铁路建设工程网(网址:http://www.rebcenter.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二路201号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刘强
电 话:0991-7955653
传 真:0991-7955653
电子邮件:499797679@qq.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俊涛、肖江华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05室
电 话:0991-7700655、0991-7950521
传 真:0991-7700655
邮 箱:zb_wjjg@sina.cn
网 址:http://www.crmsc.com.cn
邮 编:8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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