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683号)、原铁道部《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8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信号专业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防雷设备、继电器、转辙机等第一次招标未成功,根据招投标有关文件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位于安徽省中西部,宁西线上海局管段正线全长135.470km。线路自西向东依次经过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实验区、霍邱县、金寨县、裕安区、金安区,合肥市肥西县和高新区。另有两个疏解线:六安疏解线(全长7.45Km)、分路口疏解线(全长4.008Km)。
本工程由安徽省的叶集镇从既有宁西线右侧并行途经叶集站、姚李庙站、分路口站、六安站、梓树庄站、长安集站,终于合肥东站。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2.3.3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4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2.3.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683号);
2.3.6《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820号);
2.3.7《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信号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4〕74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03WZ1防雷设备、03WZ2继电器包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2.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3.标物资须具有部级以上颁发的技术鉴定证书和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发放的防雷专业施工资质证。防雷产品须经CRCC认证;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及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且每年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安全证明须提供两个及以上);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产品及关键元器件不得外购。
04WZ1、04WZ2转辙机及安装设备,外锁闭装置包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含2000万);持有所代理生产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且生产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须具有部级及以上颁发的技术鉴定证书和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有铁道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及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安全证明须提供两个及以上);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05WZ1ZPW2000机柜、05WZ2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包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的原铁道部检测机构颁发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近三年具有两个及以上干线铁路供货业绩证明和(与业绩)一一对应安全运行证明 (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影印件、(与业绩)一一对应设备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影印件);
6.招标物资须满足具有与既有设备兼容。
07wz信号断路器:
1.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持有所代理生产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且生产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近三年铁道部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及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
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第一次招标时已经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用原招标文件到售卖标书地点换取新招标文件即可。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91050 15480 00070 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4.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2247房间)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并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投标项目确认。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上午08:50时至0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5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19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致招标人联原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路建设工程网(http://www.rebcenter.com)与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njcein.com.cn/njxxnew/)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
联 系 人:孙 波 邮 箱:369056769@qq.com
电 话:0551-62123735 传 真:0551-62123735
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联 系 人 :袁青龙 邮 箱:767074042@qq.com
电 话:15375276782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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