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JYQT201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5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至佳木斯及其他相关地点;
2.2建设规模: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位于黑龙江省的中东部,地处松花江南岸的哈尔滨市与佳木斯市,线路起自哈尔滨站,经宾西、宾县、方正、得莫利、高楞、达连河、依兰至佳木斯市的佳木斯站,途经两市三县,线路全长343.088km。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60亿元(地方政府负责出资并实施征地拆迁部分)。
2.3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铁路等级:Ⅰ级; 2.正线数目:双线; 3.速度目标值:200km/h,引入哈尔滨、佳木斯枢纽(地区)根据运营需要合理选定; 4.最小曲线半径:3500 m,困难2800m; 5.限制坡度:13‰; 6.牵引种类:电力;7.牵引质量:动车组列车400-500t,普通旅客列车1000t,货物列车5000t;8.牵引机型:CRH系列动车组,普通旅客列车SS9,货物列车HXD;9.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1080m;10.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2.4 计划工期: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施工总工期54个月,自2014年7月1日开工,计划2018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全部工程
(2)招标内容: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范围内的征地拆迁施工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和审价(含征地、房屋拆迁、"三电迁改"、改移道路、改河改沟、土地复垦、临时用地补偿等)。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1.2 投标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企业资质;
3.1.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在200万元及以上、执业五年(含五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1.4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
3.1.5业绩要求:近三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项及以上线路长度在200km及以上并由地方政府出资和承担征地拆迁的铁路项目的征地拆迁审价工作;
3.1.6 投标人近三年企业经营收入年平均500万元及以上;
3.1.7 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8 投标人不得与本工程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及沿线地方政府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持汇款凭证复印件,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3月19日8时30分至2015年3月19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哈尔滨建设工程信息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哈尔滨建设工程信息网电子大屏幕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333号
邮 编: 150090
联 系 人: 赵传辉
电 话: 0451-86436307
传 真: 0451-86436307
电子邮件: hajiatl@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账 号: 08046201040022683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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