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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路头停车场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2015-03-13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CBL_20150313_1042630110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74-83884628 招标联系人 王力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路头停车场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284号文 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路头停车场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路头停车场绿化工程,包括区域内植草砖路面、人行道、混凝土铺装、草坪、灌木等。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路头停车场绿化施工,包括道路铺装、绿化种植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6个月(2015年4月- 2015年10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3月13日至 2015 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购买者开具招标文件款收据。招标文件款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招标代理部)凭收据领取;图纸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领取。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另行通知领取。
 
  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 3303 0101 2010 0019 659
 
  户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公司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如图纸丢失、损坏而影响使用时,招标人按每页图纸50元的费用在图纸押金中扣除。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4月10日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王力
 
  电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人: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周彦江、郑嘉秉
 
  电 话: 0574-88135873
 
  传 真: 0574-88135873
 
  邮 箱:501247034@qq.com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3303 0101 2010 0019 659
 
  户 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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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周期: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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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CBL_20150313_1042630110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74-83884628 招标联系人 王力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路头停车场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284号文 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路头停车场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路头停车场绿化工程,包括区域内植草砖路面、人行道、混凝土铺装、草坪、灌木等。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路头停车场绿化施工,包括道路铺装、绿化种植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6个月(2015年4月- 2015年10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3月13日至 2015 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购买者开具招标文件款收据。招标文件款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招标代理部)凭收据领取;图纸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请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领取。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另行通知领取。
 
  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 3303 0101 2010 0019 659
 
  户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公司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如图纸丢失、损坏而影响使用时,招标人按每页图纸50元的费用在图纸押金中扣除。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4月10日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王力
 
  电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人: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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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周彦江、郑嘉秉
 
  电 话: 0574-88135873
 
  传 真: 0574-88135873
 
  邮 箱:501247034@qq.com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3303 0101 2010 0019 659
 
  户 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