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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甲供建管物资甲供建管物资桥梁伸缩调节器、贯通地线招标公告

2015-04-22 来源:铁路建设工程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bjj2015019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311-87920712、87920732 招标联系人 苑春刚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甲供建管物资甲供建管物资桥梁伸缩调节器、贯通地线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甲供建管物资甲供建管物资桥梁伸缩调节器、贯通地线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j2015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919号)、原铁道部以《铁道部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5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河北省、山东省和银行贷款,其中:铁路总公司建设基金和自筹资金占38.22%、河北省占5.57%、山东省6.21%,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所需桥梁伸缩调节器、贯通地线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起自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河北省衡水市、沧州市、山东省德州市,至济南市。线路全长323.112km,共设11个车站,包括2个客运站,分别为石家庄(京石工程)、济南东客站;9个中间站,分别为石家庄东、藁城南、辛集南、衡水北、景州、德州东、平原东、禹城东、齐河;3个线路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2.3.3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919号);
 
  2.3.5原铁道部《铁道部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570号);
 
  2.3.6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和咨询服务类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3〕1181号);
 
  2.3.7《石济客专公司关于报送石济客专站前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石济客专物资函〔2013〕132号;
 
  2.3.8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部关于新建石济客专站前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函〔2014〕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桥梁伸缩调节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1.2贯通地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CRCC认证证书。
 
  (5)投标物资须具有近3年由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铁路贯通地线暂行技术条件》(TJ/DW142-2012)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投标人须出具招标物资近3年铁路客专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6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桥梁伸缩调节器的投标人还须携带至少一份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贯通地线的投标人还需携带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 《铁路贯通地线暂行技术条件》(TJ/DW142-2012)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表)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5.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91050 15480 00070 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时至1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10时,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 稻田南里15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单位名称: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00号
 
  联 系 人: 苑春刚
 
  电 话:0311-87920712、87920732
 
  传 真:0311-87920732
 
  7.2招标代理公司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电 话:010-51898519 ,13811418208
 
  传 真:010-51898511
 
  邮 箱:286869685@qq.com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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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甲供建管物资甲供建管物资桥梁伸缩调节器、贯通地线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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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bjj2015019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311-87920712、87920732 招标联系人 苑春刚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甲供建管物资甲供建管物资桥梁伸缩调节器、贯通地线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甲供建管物资甲供建管物资桥梁伸缩调节器、贯通地线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j2015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919号)、原铁道部以《铁道部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5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河北省、山东省和银行贷款,其中:铁路总公司建设基金和自筹资金占38.22%、河北省占5.57%、山东省6.21%,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所需桥梁伸缩调节器、贯通地线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起自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河北省衡水市、沧州市、山东省德州市,至济南市。线路全长323.112km,共设11个车站,包括2个客运站,分别为石家庄(京石工程)、济南东客站;9个中间站,分别为石家庄东、藁城南、辛集南、衡水北、景州、德州东、平原东、禹城东、齐河;3个线路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2.3.3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919号);
 
  2.3.5原铁道部《铁道部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570号);
 
  2.3.6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和咨询服务类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3〕1181号);
 
  2.3.7《石济客专公司关于报送石济客专站前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石济客专物资函〔2013〕132号;
 
  2.3.8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部关于新建石济客专站前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函〔2014〕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桥梁伸缩调节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1.2贯通地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CRCC认证证书。
 
  (5)投标物资须具有近3年由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铁路贯通地线暂行技术条件》(TJ/DW142-2012)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投标人须出具招标物资近3年铁路客专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6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桥梁伸缩调节器的投标人还须携带至少一份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贯通地线的投标人还需携带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 《铁路贯通地线暂行技术条件》(TJ/DW142-2012)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表)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5.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91050 15480 00070 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时至1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10时,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 稻田南里15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单位名称: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00号
 
  联 系 人: 苑春刚
 
  电 话:0311-87920712、87920732
 
  传 真:0311-87920732
 
  7.2招标代理公司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电 话:010-51898519 ,13811418208
 
  传 真:010-51898511
 
  邮 箱:286869685@qq.com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