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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通信传输接入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2015-05-12 来源:铁路建设工程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TAH150254-03WZ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51-62123735 招标联系人 孙 波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通信传输接入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683号)、原铁道部《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8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通信专业传输接入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招标未成功,根据招投标有关文件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位于安徽省中西部,宁西线上海局管段正线全长135.470km。线路自西向东依次经过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实验区、霍邱县、金寨县、裕安区、金安区,合肥市肥西县和高新区。另有两个疏解线:六安疏解线(全长7.45Km)、分路口疏解线(全长4.008Km)。
 
  本工程由安徽省的叶集镇从既有宁西线右侧并行途经叶集站、姚李庙站、分路口站、六安站、梓树庄站、长安集站,终于合肥东站。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2.3.3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4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2.3.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683号);
 
  2.3.6《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820号);
 
  2.3.7《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通信干线光缆及传输系统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687号);
 
  2.3.8《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通信基站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5〕1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传输接入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及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安全证明须提供两个及以上);
 
  (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5)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6)投标物资设备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7)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为唯一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91050 15480 00070 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4.2网上报名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第一次招标时已经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登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投标项目,用原招标文件到售卖标书地点换取新招标文件即可。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上午08:30时至0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0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1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致招标人联原件。(第一次招标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统一办理退款,二次招标需重新办理递交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
 
  联 系 人:孙 波 邮 箱:369056769@qq.com
 
  电 话:0551-62123735 传 真:0551-62123735
 
  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联 系 人 :张骐凡 邮 箱:1017170675@qq.com
 
  电 话:18106764110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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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通信传输接入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铁路建设工程网

工程编号 TAH150254-03WZ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51-62123735 招标联系人 孙 波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通信传输接入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683号)、原铁道部《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8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通信专业传输接入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招标未成功,根据招投标有关文件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位于安徽省中西部,宁西线上海局管段正线全长135.470km。线路自西向东依次经过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实验区、霍邱县、金寨县、裕安区、金安区,合肥市肥西县和高新区。另有两个疏解线:六安疏解线(全长7.45Km)、分路口疏解线(全长4.008Km)。
 
  本工程由安徽省的叶集镇从既有宁西线右侧并行途经叶集站、姚李庙站、分路口站、六安站、梓树庄站、长安集站,终于合肥东站。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2.3.3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4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2.3.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683号);
 
  2.3.6《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820号);
 
  2.3.7《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通信干线光缆及传输系统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687号);
 
  2.3.8《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通信基站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5〕1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传输接入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及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安全证明须提供两个及以上);
 
  (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5)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6)投标物资设备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7)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为唯一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91050 15480 00070 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4.2网上报名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第一次招标时已经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登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投标项目,用原招标文件到售卖标书地点换取新招标文件即可。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上午08:30时至0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0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1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致招标人联原件。(第一次招标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统一办理退款,二次招标需重新办理递交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
 
  联 系 人:孙 波 邮 箱:369056769@qq.com
 
  电 话:0551-62123735 传 真:0551-62123735
 
  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联 系 人 :张骐凡 邮 箱:1017170675@qq.com
 
  电 话:18106764110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