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站改造工程甲供建管信号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2015-05-25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HJYJG2015-043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451-86438637 | 招标联系人 | 张喜胜 邹立红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满洲里站改造工程甲供建管信号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YJG2015-043
1. 招标条件
满洲里站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满洲里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513号)和哈尔滨铁路局总工程师室(103)号设计文件鉴定纪要《关于满洲里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满洲里站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甲供建管信号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满洲里站改造工程主要是对现有站场进行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包括滨洲线满洲里车站新建第四机械厂、宽轨调车场和边检场改建工程及引起的相关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甲供建管信号物资,具体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3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生产企业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具有铁路认证机构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
3.4投标物资或同类物资须具有寒冷地区或寒温I地区国家大中型铁路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证明和铁路局(公司)电务处出具的相应运行业绩证明;
3.5投标产品须具有近三年国家大中型铁路建设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供货业绩及产品质量安全运行证明、无质量责任事故、无总公司通报;
3.6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电话:0451-87519586)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银行及账号(见本公告第7项招标人联系方式中开户银行及账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铁路局满洲里站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正街2号
邮 编:150016
联 系 人:张喜胜 邹立红
电 话:0451-86438637
传 真:0451-86439954
电子邮件:bzdhw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铁道支行
户 名:哈尔滨铁路局满洲里站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 号:263230218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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