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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通信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2015-06-09 来源:铁路建设工程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TAH150409-01WZ-02WZ-03WZ-04WZ-05WZ-06WZ07WZ08WZ09W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51-62124035 招标联系人 蒯东山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通信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及站后通信专业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青阜线正线全长132.3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既有线电气化改造,并在全线设置4处综合维修工区,分别设置在百善站、青町站、涡阳站和西潘楼站,综合维修工区内设有相应各专业的生产、生活房屋及工程轨道车停放、大机停放线、轨道车运营保养设施等。全线在青町、江集新建2座牵引变电所。

  主要工程量:路基土石方30.55万立方米,路基附属浆砌片石424圬工方,土工合成材料7286平方米,声屏障9.81万平方米,站场铺轨4.28铺轨公里,铺道岔18组,铺道砟8507立方米,通信光电缆312条公里,电力线路242条公里,接触导线380条公里,新建房屋16508平方米,给排水管道23.3公里,综合管沟1700米。

  总工期为18个月,计划2015年元月开工,2016年6月竣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3)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4)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5)《中国铁路总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4号);

  (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69号);

  (7)《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和咨询服务类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3〕1181号);

  (8)《合肥电化指挥部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通信资设备(第二批)招标计划的函(合电化物资函[2015]59号)

  (9)《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通信物资设备(第二批)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5〕23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2~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3.2)。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6所投物资须为同一品牌且提供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授权;同一包件中同一型号规格产品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各包件专项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01WZ 物资名称:通信铁塔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含6000万元);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以下证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部级钢结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应携带相应证明文件或电子钥匙备查),须提供清晰完整的彩色影印件

  (3)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应用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

  (5)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2WZ 物资名称:数字调度设备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制造商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需具有原铁道部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

  (5)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3WZ 物资名称:基站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3年(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入网证。

  (4)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供货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须提供供货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所投设备在网运行不少于两年(提供在网运行证明)及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安全运营的用户证明(需提供铁路局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营证明3个及以上);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6)所投产品须具有电信行业国家级相关资质,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并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互联互通测试,附测试报告;

  (7)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为唯一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4WZ 物资名称:通信综合防雷设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投标产品具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须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应用业绩。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通信段或电务处开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标段编号:05WZ 物资名称:电源及动环设备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制造商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代理商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且所投动环及电源须为同一品牌,近3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具有相关铁路运用业绩且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3)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为唯一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6WZ 物资名称:传输接入设备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制造商不少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代理商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投标人近三年(2011月4月--2014年4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供货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须提供供货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所投设备在网运行不少于两年(提供在网运行证明)及近三年(2011月4月--2014年4月)安全运营的用户证明(需提供铁路局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营证明3个及以上);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3)所投设备须为同一品牌,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产品入网许可证;

  (4)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为唯一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7WZ 物资名称:通信光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通信光缆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泰尔认证中心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4)本次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时备查)。

  标段编号:08WZ 物资名称:应急通信设备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2) 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中铁产品检验认证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

  (4)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9WZ 物资名称:手持台和SIM卡设备

  (1)注册资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制造商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代理商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手持台厂家须具有信息产业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所投同类物资具有使用单位出具的在铁路或在国内基础电信行业开通运行并成功运用1年以上的使用证明;

  (6)SIM卡可由手持台厂家外购,配套供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上海铁路局合肥电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

  开户银行: 合肥工行长江东路支行

  账 号: 13020102239300027629

  4.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7月8日上午08:5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8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1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致招标人联原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

  联 系 人:蒯东山 邮 箱:ahkds@163.com

  电 话:0551-62124035 传 真:0551-62124035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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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通信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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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TAH150409-01WZ-02WZ-03WZ-04WZ-05WZ-06WZ07WZ08WZ09W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51-62124035 招标联系人 蒯东山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通信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及站后通信专业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青阜线正线全长132.3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既有线电气化改造,并在全线设置4处综合维修工区,分别设置在百善站、青町站、涡阳站和西潘楼站,综合维修工区内设有相应各专业的生产、生活房屋及工程轨道车停放、大机停放线、轨道车运营保养设施等。全线在青町、江集新建2座牵引变电所。

  主要工程量:路基土石方30.55万立方米,路基附属浆砌片石424圬工方,土工合成材料7286平方米,声屏障9.81万平方米,站场铺轨4.28铺轨公里,铺道岔18组,铺道砟8507立方米,通信光电缆312条公里,电力线路242条公里,接触导线380条公里,新建房屋16508平方米,给排水管道23.3公里,综合管沟1700米。

  总工期为18个月,计划2015年元月开工,2016年6月竣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3)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4)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5)《中国铁路总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4号);

  (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69号);

  (7)《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和咨询服务类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3〕1181号);

  (8)《合肥电化指挥部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通信资设备(第二批)招标计划的函(合电化物资函[2015]59号)

  (9)《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青阜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通信物资设备(第二批)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5〕23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2~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3.2)。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6所投物资须为同一品牌且提供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授权;同一包件中同一型号规格产品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各包件专项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01WZ 物资名称:通信铁塔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含6000万元);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以下证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部级钢结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应携带相应证明文件或电子钥匙备查),须提供清晰完整的彩色影印件

  (3)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应用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

  (5)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2WZ 物资名称:数字调度设备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制造商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需具有原铁道部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

  (5)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3WZ 物资名称:基站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3年(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入网证。

  (4)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供货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须提供供货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所投设备在网运行不少于两年(提供在网运行证明)及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安全运营的用户证明(需提供铁路局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营证明3个及以上);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6)所投产品须具有电信行业国家级相关资质,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并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互联互通测试,附测试报告;

  (7)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为唯一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4WZ 物资名称:通信综合防雷设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投标产品具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须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应用业绩。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通信段或电务处开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标段编号:05WZ 物资名称:电源及动环设备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制造商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代理商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且所投动环及电源须为同一品牌,近3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具有相关铁路运用业绩且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3)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为唯一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6WZ 物资名称:传输接入设备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制造商不少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代理商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投标人近三年(2011月4月--2014年4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供货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须提供供货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所投设备在网运行不少于两年(提供在网运行证明)及近三年(2011月4月--2014年4月)安全运营的用户证明(需提供铁路局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营证明3个及以上);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3)所投设备须为同一品牌,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产品入网许可证;

  (4)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为唯一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7WZ 物资名称:通信光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通信光缆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泰尔认证中心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4)本次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时备查)。

  标段编号:08WZ 物资名称:应急通信设备

  (1)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2) 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中铁产品检验认证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

  (4)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09WZ 物资名称:手持台和SIM卡设备

  (1)注册资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制造商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代理商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2月3月--2015年3月)国内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的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手持台厂家须具有信息产业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所投同类物资具有使用单位出具的在铁路或在国内基础电信行业开通运行并成功运用1年以上的使用证明;

  (6)SIM卡可由手持台厂家外购,配套供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上海铁路局合肥电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

  开户银行: 合肥工行长江东路支行

  账 号: 13020102239300027629

  4.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7月8日上午08:5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8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1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致招标人联原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

  联 系 人:蒯东山 邮 箱:ahkds@163.com

  电 话:0551-62124035 传 真:0551-62124035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