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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段)河北段站前工程Ⅲ-Ⅷ标段建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15-06-10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CBL_20150610_1043884707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10-51831119 招标联系人 厉秀妍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段)河北段站前工程Ⅲ-Ⅷ标段建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段)河北段 站前工程Ⅲ-Ⅷ标段建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J2015028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261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北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河北辽宁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站前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4〕13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京沈京冀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京沈京冀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涉及隧道防水板、止水带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京沈客专河北段起始里程DIK92+666,终点里程DK283+961,共六个标段(不含Ⅰ、Ⅱ标段),各标段均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境内。京沈客专河北段线路全长163.881km正线公里(不含Ⅰ、Ⅱ标段)。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

  正线数目:双线;

  区段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350km/h。

  2.2招标内容: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段)河北段站前工程Ⅲ-Ⅷ标段用隧道防水板、止水带,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隧道防水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企业经营无亏损,隧道防水板年生产能力不少于400万平方米;

  (3)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并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6)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一年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原铁道部科技基〔2008〕21号文或TB/T3360.1-2014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8)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企业目前不处于暂停投标期。

  止水带: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企业经营无亏损,止水带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万米;

  (3)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并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6)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一年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原铁道部科技基〔2008〕21号文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8)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企业目前不处于暂停投标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9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协助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需现场刷卡支付购买,每套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7月7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隔夜评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京沈京冀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老钱局胡同16号

  联 系 人:厉秀妍

  电 话:010-51831119

  传 真:010-51831289

  2.招标协助单位: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悦、殷东晓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电 话:010-51899206、18614082829、18610882000

  传 真:010-51898583

  邮 箱:JSJJWZB@163.com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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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工程编号 CBL_20150610_1043884707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10-51831119 招标联系人 厉秀妍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段)河北段站前工程Ⅲ-Ⅷ标段建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段)河北段 站前工程Ⅲ-Ⅷ标段建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J2015028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261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北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河北辽宁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站前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4〕13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京沈京冀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京沈京冀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涉及隧道防水板、止水带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京沈客专河北段起始里程DIK92+666,终点里程DK283+961,共六个标段(不含Ⅰ、Ⅱ标段),各标段均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境内。京沈客专河北段线路全长163.881km正线公里(不含Ⅰ、Ⅱ标段)。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

  正线数目:双线;

  区段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350km/h。

  2.2招标内容: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段)河北段站前工程Ⅲ-Ⅷ标段用隧道防水板、止水带,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隧道防水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企业经营无亏损,隧道防水板年生产能力不少于400万平方米;

  (3)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并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6)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一年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原铁道部科技基〔2008〕21号文或TB/T3360.1-2014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8)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企业目前不处于暂停投标期。

  止水带: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企业经营无亏损,止水带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万米;

  (3)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并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6)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一年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原铁道部科技基〔2008〕21号文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8)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企业目前不处于暂停投标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9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协助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需现场刷卡支付购买,每套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7月7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隔夜评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京沈京冀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老钱局胡同16号

  联 系 人:厉秀妍

  电 话:010-51831119

  传 真:010-51831289

  2.招标协助单位: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悦、殷东晓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电 话:010-51899206、18614082829、18610882000

  传 真:010-51898583

  邮 箱:JSJJWZB@163.com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