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辽源至长春铁路工程(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通信第一批)招标公告
2015-07-17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STJW2015-059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431-86122219 | 招标联系人 | 曲国堂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新建辽源至长春铁路工程(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通信第一批)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辽源至长春铁路已由原铁道部、吉林省政府以《关于新建辽源至长春铁路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0〕1362号)和《关于新建辽源至长春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8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中西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中西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通信设备(详见附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辽源至长春铁路位于吉林省境内,起点接轨于长双烟铁路的双阳站,终点接轨于四梅铁路的白泉站,线路沿途经过长春市双阳、四平市伊通县、辽源市西安区和东辽县等市、县、区。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3个包件,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7月20日至 2015 年7月24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宽城区站前辽宁路222号春铁大厦C2座1202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1.5%,上限不超过80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2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中西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辽宁路222号春铁大厦C2座12层 邮编:130051 联系人:曲国堂 电话:0431-86122219 传真:0431-86122219 电子邮件:1910447330@qq.com 账户名称:吉林中西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南广场支行 账号:4200220809200198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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