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2015-08-03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STJSF2015-014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24-62022964、024-62027108 | 招标联系人 | 王德海、李浩铭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174号)批复了工程项目建议书。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55号)批复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12月,项目开工建设。201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及辽宁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67号)批复了工程初步设计。招标人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地处辽宁省东南部沈阳市、本溪市和丹东市境内。线路自沈阳站利用哈大客专至沈阳南站,经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本溪、南芬、通远堡、旅游胜地凤凰城,止于丹东市,新建正线线路长度205.57km。地理坐标为东经123°23′~124°23′,北纬40°7′~41°40′之间。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为双线客运专线,电力牵引,速度目标值:250km/h。本次主要工程内容为:全线线路总长220.23km,其中路基53.50km,占线路长度的24.29%。正线线路全长205.57km,其中路基40.098km,占正线线路长度的19.51%;联络线线路全长14.66km,其中路基13.402km,占联络线线路长度的74.22%。全线共设沈阳南站(不含)、本溪新城站、本溪站、南芬北站、通远堡西站、凤城东站、新五龙背站、丹东站8座车站,在既有客场和中朝联运车场之间设动车组存车场。设存车线7条;全线设桥梁83座,总长76.841km,占线路长度的34.89%,其中正线82座75.713双延米(特大桥38座,大桥37座,中桥7座),桥梁长度占正线长度的36.83%;联络线1座1.128km(特大桥),占联络线长度的24.89%。全线共有57座隧道,全长89.889km,占线路长度的40.82%,其中,正线共有56座隧道,全长89.759km,占正线总长的43.66%,联络线共有1座隧道,长0.128km,占联络线长度0.98%。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全线土石方总量3241.67万m3,其中填方1089.53万m3(含表土55.89万m3),挖方2152.14万m3(含表土55.89万m3),工程挖方尽可能利用为填方,利用方811.73万m3(含表土55.89万m3,隧道借调104.16万m3),借方277.80万m3,弃方1340.41万m3。本工程共拆迁房屋面积675627m2。永久占地515.19hm2,临时工程占地631.72hm2,共设取土场6处,占地16.23hm2;弃土(渣)场59处,占地208.48hm2;新改建施工便道322.47km,占地157.04hm2;制存梁场6处,占地68.22hm2;混凝土拌合站42处,占地53.45hm2;施工营地57处,占地29.47hm2,钢筋加工厂72处,占地27.25hm2,轨道板场2处,占地17.26 hm2,临时堆土场45处,占地40.82hm2,本工程已于2010年5月开工,2015年4月完工,总工期5年。工程概算总投资271.70亿元,土建投资126.26亿元,资金筹措方案为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分别占工程总投资的50%考虑。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速度:250km/h
最小曲线半径:5500m
最大坡度:20‰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动车组CRH型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3 计划工期:60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招标范围
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与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一致,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896.64hm?。监测工作内容如下:
(1)背景值监测:包括项目建设区植被恢复情况、项目建设水蚀因子作用下的侵蚀强度和水土流失量;
(2)建设项目区内的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效果监测;
(3)监测成果的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编制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总结。
2.4.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5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国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
3.3 近五年来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监测项目。
3.4 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5 与工程施工承包人无行政隶属关系。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 2015年8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2607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副本)及汇款凭证或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整(?3000元),售后不退。
4.3 付款方式:电汇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5日10时30分, 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三开标室)。
5.2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水土保持监测总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进行查验。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
邮 编:110006
联 系 人:王德海、李浩铭
电 话:024-62022964、024-62027108
传 真:024-62022964、024-62027108
电子邮件:jsgsjcb@sina.com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580-22700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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