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5-08-06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JL0100G15061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451-52988091 | 招标联系人 | 庞工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黑发改铁航函[2014]222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授权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牵头的投资建设方联合体签订了项目BOT合同。
投资建设方联合体各方共同出资组建了中电科哈尔滨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BOT项目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
中电科哈尔滨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工程概况: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为哈尔滨轨道交通网络中由北部至东南的骨干线路,自松北大学城站至香坊区的气象台站,全线 28.6 公里,共设19座车站,其中8座车站与 1、3、4、5、6、8 号线形成换乘;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服务周期:本次招标的监理范围为相应标段内土建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对施工准备期至竣工验收止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等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合同、信息与档案进行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对质量保修期内承包商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提供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4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即投标人可投1个或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第一标段:五站五区间:松北大学城站-哈北站-大耿家站-龙川路站-世贸大道站,出入段线(土建1、2、3标)、工程投资估算约183689.60万元。计划土建施工工期约为46个月,自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第二标段:二站三区间:世贸大道站(不含站)-冰雪大世界站-太阳岛站-人民广场站(不含站)(土建4、5标),工程投资估算约108657.87万元。计划土建施工工期约为45个月,自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第三标段:五站六区间:人民广场站-中央大街站-尚志大街站-火车站站-博物馆站(不含站)-文化宫站-省政府站(不含站)(土建6、7、8、9标),工程投资估算约149167.19万元。计划土建施工工期约为46个月,自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第四标段:六站五区间:省政府站-衡山路站-珠江路站-南直路站-农业大学站-气象台站(土建10、11、12标),工程投资估算约156627.96万元。计划土建施工工期约为49个月,自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及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地铁工程(含车站、盾构施工)监理业绩;
第三、四标段: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地铁工程(含车站、暗挖施工和盾构施工)监理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的合同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其中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日期以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日期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不能完全反应上述业绩要求,可以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等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同时投标登记时还应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及中标公示网址,以便招标人查询其真伪。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的各标段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黑龙江省内企业同时还须具备省级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第一、二标段:总监理工程师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铁工程施工(含车站和盾构施工工程)总监业绩或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两项地铁工程施工(含车站、盾构施工工程)总监代表业绩;
第三、四标段:总监理工程师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铁工程(盾构施工、地铁车站、隧道暗挖工程)总监业绩或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两项地铁工程(盾构施工、地铁车站、隧道暗挖工程)总监代表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的合同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其中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日期以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日期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不能完全反应上述业绩要求,可以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等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同时投标登记时还应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及中标公示网址,以便招标人查询其真伪。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 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并打印网上截图加盖公章,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没有被列入最新"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时至11:30时或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高级职称证、总监岗位证书(仅黑龙江省内企业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满足招标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1份(原件及复印件);
(10)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截图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1)无行贿受贿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前,须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人员要求参照本招标公告。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科哈尔滨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57号1801室
联系人:庞工 电话:0451-52988091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1单元32楼 邮编:150001
联系人:金立丽 电话:0451-5886354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汇金支行
账号:08068201040023700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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