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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二合同段招标公告

2015-08-14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G21010120150812667911430211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24-24082122 招标联系人 赵先生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二合同段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二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二合同段
 
  2. 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沈阳市
 
  4. 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5. 资金来源:资本金30%,自筹70%
 
  6. 工期: 2015年10月1日开工,2018年12月31日竣工,共计1187日历天。
 
  7. 招标范围:
 
  施工内容: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二合同段,包括:曹仲站至沈苏西路站区间正线土建工程,采用矿山法、明挖法施工。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10 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工期为 1187日历天,其中明挖段须保证在6个月内施工完毕。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8.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确保省优,争创国优。
 
  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圆整(¥2,0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递交至招标代理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企业通过GB/T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且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2. 投标人已通过2015-2016年沈阳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投标资格预审。具体要求如下:
 
  同时获得B、C类投标资格;
 
  3. 项目经理应为相应专业并通过2015-2016年沈阳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的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项目总工应为相应专业并通过2015-2016年沈阳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的人员。
 
  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 投标人不得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包括其附属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6. 投标人应不属于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8. 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 外埠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入辽及入沈备案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等相关手续。
 
  10. 参加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人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电子注册、备案等相关手续,详见“关于实行投标人信息库管理的通知(沈建招[2010]1号)”。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及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1日8:30~16:00。
 
  2. 报名要求:投标人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同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确认时请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相应类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和网上报名确认单。
 
  3. 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1日8:30~16:00,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 A栋801室。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年 9 月16日10时30分在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邮编:110011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4-24082122
 
  招标代理人: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 A栋801室
 
  邮编:110013
 
  联系人:张女士、王女士
 
  电话:024-31918388-303、307
 
  传真:024-31918309
 
  邮箱:ln_xuanyu@163.com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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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二合同段招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工程编号 G21010120150812667911430211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24-24082122 招标联系人 赵先生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二合同段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二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二合同段
 
  2. 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沈阳市
 
  4. 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5. 资金来源:资本金30%,自筹70%
 
  6. 工期: 2015年10月1日开工,2018年12月31日竣工,共计1187日历天。
 
  7. 招标范围:
 
  施工内容: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二合同段,包括:曹仲站至沈苏西路站区间正线土建工程,采用矿山法、明挖法施工。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10 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工期为 1187日历天,其中明挖段须保证在6个月内施工完毕。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8.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确保省优,争创国优。
 
  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圆整(¥2,0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递交至招标代理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企业通过GB/T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且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2. 投标人已通过2015-2016年沈阳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投标资格预审。具体要求如下:
 
  同时获得B、C类投标资格;
 
  3. 项目经理应为相应专业并通过2015-2016年沈阳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的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项目总工应为相应专业并通过2015-2016年沈阳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的人员。
 
  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 投标人不得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包括其附属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6. 投标人应不属于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8. 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 外埠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入辽及入沈备案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等相关手续。
 
  10. 参加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人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电子注册、备案等相关手续,详见“关于实行投标人信息库管理的通知(沈建招[2010]1号)”。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及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1日8:30~16:00。
 
  2. 报名要求:投标人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同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确认时请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相应类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和网上报名确认单。
 
  3. 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1日8:30~16:00,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 A栋801室。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年 9 月16日10时30分在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邮编:110011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4-24082122
 
  招标代理人: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 A栋801室
 
  邮编:110013
 
  联系人:张女士、王女士
 
  电话:024-31918388-303、307
 
  传真:024-31918309
 
  邮箱:ln_xuanyu@163.com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