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陶利庙至鄂托克前旗铁路环境保护监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2015-08-17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HTJ2015-57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471-6946419 | 招标联系人 | 范泽福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新建陶利庙至鄂托克前旗铁路环境保护监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新建陶利庙至鄂托克前旗铁路环境保护监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2015-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陶利庙至鄂托克前旗铁路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陶利庙至鄂托克前旗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9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股东资本金和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40%,金融机构贷款占60%,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境内。
2.2 工程概况:
本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境内。线路东起恩格阿娄至陶利庙铁路新建陶利庙站(原终点站陶利庙北移10km),途经乌审旗的陶利及鄂托克前旗的昂素镇,西止敖勒召其镇(鄂托克前旗旗府所在地)。线路大致呈东西走向,新建正线全长约97.73公里。陶利庙北线路所至蒙西至华中铁路联络线约6.9公里。
2.3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Ⅰ级;(2)正线数目:单线;(3)限制坡度:6‰;(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米,困难地段800米;(5)牵引种类:电力;(6)牵引质量:10000吨、5000吨;(7)到发线有效长度:1700米条件;(8)闭塞类型:半自动站间闭塞。
2.4招标范围:
2.4.1本次招标为新建陶利庙至鄂托克前旗铁路全线环境保护监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2.4.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
新建陶利庙至鄂托克前旗铁路环境保护监理TEHBJL-1标段;
新建陶利庙至鄂托克前旗铁路环境保护监测TEHBJC-1标段;
新建陶利庙至鄂托克前旗铁路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TEHBYS-1标段;
2.5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计划2014年12月10日开工,2016年12月10日竣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环境保护监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万元(含);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或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资质或省部级环境评估(检测)机构(须具有省部级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有近3年承担2个以上(含2项)类似环境保护专项监理项目的业绩,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资格;
环境保护监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万元(含);
2.具备国家或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监测机构资质;
3.投标人有近3年承担2个以上(含2项)类似环境保护监测项目的业绩,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资格;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万元(含);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甲级监测资质或甲级环境保;
3.近3年内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大型铁路或类似项目(交通运输)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资格;
上述三个标段除具有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 8 月 22 日至2015年 8 月 2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游泳馆院内培训中心二楼226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汇票复印件、及呼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均需开具)的原件(查询须知见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付款,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标段号,不接受现金和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
5.3 谢绝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 9月 10 日8时30分至2015年 9 月 10 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 月 10 日10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104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旧政府后街骊焮招待所
邮 编:017200
联 系 人:范泽福
电 话:0471-6946419
传 真:0471-2241352
电子邮件:nbtljh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刘校生、张成华
电 话:18610883000、18600797156
传 真:0471-2241352
电子邮箱:zbgshhb@163.com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910 501 548 000 070 07
2015年8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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