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甲供建管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
2015-10-21 来源:铁路建设工程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HJYJG2015-092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454-8956043、8956056 | 招标联系人 | 吕建全 程建伟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甲供建管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招标编号:HJYJG2015-092
1. 招标条件
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审批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 1204号)、《关于调整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范围及投资的请示的通知》(发改基础[2012] 4043号)以及铁道部《关于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 [2013]3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其中铁路总公司出资60%,黑龙江省出资40%,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余资金使用国家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同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工作由哈尔滨铁路局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实施。本项目甲供建管物资声屏障板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自同江地方铁路二期头村附近K50+400起至国界分界点DK82+237.84(黑龙江主航道)止,线路长度31.613km;及边检场至哈鱼岛联络线,同江北换装站和一关两检工程等。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声屏障板材划分为一个包件(包件号:SPZ),计划交货期为2016年2月 28日前到货,具体内容如下:
物资名称 数量
声屏障 2537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执照范围须涵盖声屏障的制造、安装;
3.1.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安全质量状况稳定;
3.1.4投标单位需具有2012年以来优良的供应及开通运营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与业绩一一对应设备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
3.1.5不存在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发文处罚的情况,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过或正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合同有关不良记录;
3.1.6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得为亏损企业;
3.1.7投标产品需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等权威机构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标单位送检)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全部技术性能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含屏体、钢立柱、三元乙丙)。
3.1.8投标单位需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近三年(2012、2013、2014年)以来组织的现场线上隔音降噪及气动力影响专项测试试验合格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0451-87519583)。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从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银行及账号(见本公告第7项招标人联系方式中开户银行及账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1 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铁路局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同江市同三公路南段同江火车站
邮 编:156400
联 系 人:吕建全 程建伟
电 话:0454-8956043、8956056
手 机:15046530101、13845412911
传 真:0454-8956043、0451-58886601
电子邮件\'batjtldqwz@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江支行
户 名:哈尔滨铁路局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 号:170224932020
二〇一五 年十月十九日
交货地点:哈尔滨铁路局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工程Ⅰ标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落地)。
收货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江中俄铁路大桥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
交货条件及状态:产品包装、外观、质量良好,数量准确,证件齐全,厂家自卸。
交货期:2016年2月28日前
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时止,具体需求数量、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及交货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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