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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巴音花至满都拉段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15-10-30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HHHTJ2015038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471-2241913 招标联系人 张梅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巴音花至满都拉段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巴音花至满都拉段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HTJ20150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包头至满都拉(巴音花至满都拉段)铁路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巴音花至满都拉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788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巴音花至满都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9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1,招标人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范围
 
  新建包头至满都拉(巴音花至满都拉段)铁路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境内。线路接轨于既有包头至满都拉(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铁路终点站巴音花站,自巴音花站引出后折向西北上跨S211 省道及X926 县道,经腮林阿达格折向北设阿莫乌苏会让站(预留)后继续向北延伸,在距中蒙国界中国端约10km、普盛园区西南侧约3km 设满都拉站,正线全长26.113km。该项目初设批复总概算4.86亿元,预计建设工期12个月。
 
  2.2 主要工程内容
 
  路基土石方237万方;特大桥1座1061.93延长米;大桥2座317.52延长米;涵洞60座1031.25横延米;轨道正线铺新轨25.08铺轨公里,站线铺新轨4.83铺轨公里;铺新岔16组;铺道床9.1万立方米;永久用地1781亩;临时用地765亩;房屋6390.53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招标内容包括对应施工标段范围内的道路改移、管线迁改、三电迁改、临时用地等,路基、桥涵、轨道、站场建筑以及与站前工程同步施工的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配合辅助工程,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电气化工程与包白线扩能改造同步实施)、通信、给水永临结合工程等,从施工准备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监理。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为BMJL-1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
 
  3.1.2具备综合甲级资质、铁路工程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甲级资质的三者之一。
 
  3.1.3必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3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4近五年内承担过2项国铁Ⅰ级干线及以上工程业绩,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应于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银行汇票复印件、呼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均需开具)的原件(查询须知见附件)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东街铁路游泳馆院内培训中心楼226室房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付款,售后不予退款。
 
  5.3 谢绝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8时00分至2015年11月17日10时00分,递交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99号
 
  邮编: 010500
 
  联系人:张梅
 
  传真:0471-2241913
 
  电子邮件: bmtlgs@163.com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编: 100036
 
  联系人:刘校生、张成华、殷东晓、陈猛
 
  电话: 18610882000、18600797156、18610882000、13910993127
 
  传真: 010-51898583
 
  电子邮件: zbgshhb@163.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账号:910 501 548 000 070 07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910 501 548 000 070 07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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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巴音花至满都拉段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工程编号 HHHTJ2015038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471-2241913 招标联系人 张梅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巴音花至满都拉段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巴音花至满都拉段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HTJ20150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包头至满都拉(巴音花至满都拉段)铁路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巴音花至满都拉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788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包头至满都拉铁路巴音花至满都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9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1,招标人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范围
 
  新建包头至满都拉(巴音花至满都拉段)铁路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境内。线路接轨于既有包头至满都拉(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铁路终点站巴音花站,自巴音花站引出后折向西北上跨S211 省道及X926 县道,经腮林阿达格折向北设阿莫乌苏会让站(预留)后继续向北延伸,在距中蒙国界中国端约10km、普盛园区西南侧约3km 设满都拉站,正线全长26.113km。该项目初设批复总概算4.86亿元,预计建设工期12个月。
 
  2.2 主要工程内容
 
  路基土石方237万方;特大桥1座1061.93延长米;大桥2座317.52延长米;涵洞60座1031.25横延米;轨道正线铺新轨25.08铺轨公里,站线铺新轨4.83铺轨公里;铺新岔16组;铺道床9.1万立方米;永久用地1781亩;临时用地765亩;房屋6390.53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招标内容包括对应施工标段范围内的道路改移、管线迁改、三电迁改、临时用地等,路基、桥涵、轨道、站场建筑以及与站前工程同步施工的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配合辅助工程,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电气化工程与包白线扩能改造同步实施)、通信、给水永临结合工程等,从施工准备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监理。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为BMJL-1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
 
  3.1.2具备综合甲级资质、铁路工程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甲级资质的三者之一。
 
  3.1.3必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3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4近五年内承担过2项国铁Ⅰ级干线及以上工程业绩,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应于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银行汇票复印件、呼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均需开具)的原件(查询须知见附件)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东街铁路游泳馆院内培训中心楼226室房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付款,售后不予退款。
 
  5.3 谢绝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8时00分至2015年11月17日10时00分,递交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99号
 
  邮编: 010500
 
  联系人:张梅
 
  传真:0471-2241913
 
  电子邮件: bmtlgs@163.com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编: 100036
 
  联系人:刘校生、张成华、殷东晓、陈猛
 
  电话: 18610882000、18600797156、18610882000、13910993127
 
  传真: 010-51898583
 
  电子邮件: zbgshhb@163.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账号:910 501 548 000 070 07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910 501 548 000 070 07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30日